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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福田区重磅发布人才新政“73条”

原标题:深圳福田区重磅发布人才新政“73条”

为构建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体系,深化“福田英才荟”系列政策,经过调研、制定、征意、修改,2019年7月23日,深圳福田区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包含人才引进、人才成长、创新创业、合作区专项和综合服务保障等5个方面73项。

设立“深方区域”专项政策包

为科技创新跨境合作提供突破性人才支持

《若干措施》借鉴香港及国际湾区人才服务做法,进行了多项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将“青年科学家培养、科研团队奖励和联合培养人才”等新举措在合作区落地,提供适应香港人习惯和需求的公共服务。

专项资金支持培养杰出科学家。在深方园区相关机构从事科研工作期间,取得重大成果的,给予每人最高1000万元的奖励。

放宽条件助力科研团队发展。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的技术团队核心成员,可参照市级标准,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享受人才奖励者无需具有深圳社保或在深圳缴纳个税,由供职机构出具其贡献证明和工作记录即可。

重构人才认定标准体系

精准契合发展定位和产业布局

《若干措施》在人才认定标准设计上保持了与福田发展定位及产业布局的紧密衔接,强化了对福田区重点发展的人才支持。为适应发展高水平公共服务事业的需要,建立了福田区重点紧缺人才目录,将符合人才目录要求的人才奖励提高至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标准的100%—150%。在“福田英才”认定、创新创业支持、学术研修补贴等方面加大了对金融科技、生命健康、人工智能、文化创意、工业设计、专门专业服务等产业领域的倾斜。

推动政企人才双向培养

让社会力量在人才工作中唱主角

《若干措施》创新了人才培养交流机制,支持政企人才双向培养,党政人才可到企业挂职锻炼,企业人才可双聘到政府部门。每年遴选“福田英才”到党政机关挂职锻炼等,并采取措施支持机关柔性引才,对于专业性强又确有需要的机关工作岗位,采取聘用制柔性引进体制外高层次人才,原则上年薪不超过100万元,而且采取的是一年一聘或一事一聘等灵活聘任方式。

支持福田区人才服务联盟成员单位征求汇总行业人才需求,组织开展专项“优才中国行”校园招聘。在高职类以上院校设置专业或培训教学内容,支持机构开展规模化的人才定向培养和引进工作,并给予补贴支持。

载体建设搭平台,天使基金孵项目

全链条增值服务助力人才创新创业

在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方面,《若干措施》构建了全链条支持体系,不仅按照初期创业规律,从创业起步、共享人才、品牌推广、商业模式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等关键节点给予精准支持,还利用金融产业优势,通过天使基金加大对优秀创业项目的投融资服务,帮助人才项目快速发展。

在载体建设和机构支持方面,率先设立海归创业港,给予进驻企业租金优惠、投融资服务、上下游产业资源对接、公共服务等孵化支持。新增“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工场”支持,为粤港澳青年创业提供量身订制服务。创新载体人才支持,承担国家重大创新载体建设任务的机构负责人或技术团队带头人认定为“福田英才”,给予优质人才服务。《若干措施》还对辖区设立的院士工作站、博士科研机构提供发展支持,在市级资助基础上,给予配套支持。

借力人才服务联盟,推行专业化人才服务

以综合优质的服务给予人才尊崇感获得感

2018年5月,福田区成立人才服务联盟,旨在科学整合人才服务资源,搭建政企沟通桥梁,实现资源共享、服务集团化。《若干措施》的发布,将从联盟单位发展,服务项目支持、组织行业招聘、加强单位文化建设支持等方面入手,全方位助力人才服务联盟履职发展。

在人才住房保障方面,福田区构建以货币化补贴为主,以人才免费短住、建设专门专业人才寓所、向政策外高层次人才定向配租为辅的住房保障模式,并为“福田英才”提供人才短期居住支持、行业安居保障支持、创业人才专项支持等保障工作。

此次人才措施,将提升人才尊崇感获得感放在了格外突出的位置,强调将企业家、创业者作为人才支持重点对象,赋予“福田英才”人才举荐、住房支持、公共服务、人才研修、医疗保健、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养老服务、文化活动、人才入户等优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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