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外地小客车每年岛内通行不超过120天
本报7月31日讯(记者赵莎)《海南省外地号牌小客车通行管理办法(试行)》8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8月1日起,进入海南省行政区域道路行驶的外地号牌小客车实行限期通行管理,8月1日前已经在海南省使用且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外地号牌小客车实行过渡期管理。
《办法》明确,外地号牌小客车进入海南省行政区域道路行驶,每一自然年度内可通行天数累计不超过120天。不占用道路行驶时不计入当年通行天数。通行天数当年有效,不跨年度累计计算。
限期通行实行智能无感化管理。外地号牌小客车进入海南省行政区域通行无需办理登记,由管理系统自动统计其行驶情况。
《办法》强调,对8月1日前已经在海南省使用且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外地号牌小客车实行过渡期管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以及非营运性质的新能源小客车,进入海南省行政区域道路行驶不适用本办法。
热点问题解读
热如何查询通行天数
外地号牌小客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可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布的网址、微信公众号等途径查询车辆的可通行情况。外地号牌小客车登记的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的,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可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布的网址、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将车辆最新有效信息留存。
哪些车辆实行过渡期管理
在琼注册企业、驻琼机构以及在琼居住的个人所持有的外地号牌小客车(非营运性质)可办理过渡期备案,过渡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不受120天限期通行限制。
何时开始受理过渡期备案
自2019年12月1日起开始受理过渡期备案,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月1日期间,因未及时办理过渡期备案而造成通行时间超过120天的,不予处罚。
如何办理过渡期备案
外地号牌小客车所有人办理过渡期备案,可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网址(另行公布)自助办理,也可到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服务窗口办理。
办理过渡期备案所需材料
办理过渡期备案应提供以下材料:机动车行驶证;单位所有人的组织机构代码或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明及居住信息。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居住信息包括:户口簿、居住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受理居住证领取凭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过管理系统自动核实备案信息,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过渡期备案。车辆所有人可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布的网址、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查询车辆过渡期备案记录。
车辆违规上路如何处理
驾驶外地号牌小客车违反规定在海南省行政区域道路行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海南省实施办法》的规定,依法处理。
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办理过渡期备案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撤销过渡期备案。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本报记者赵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