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连着诬告4名村支书,警惕恶势力“挟举报权作乱”
以举报之名,对4名代理村支书诬告,这样的黑恶手段就该被打击。
据宁夏日报报道,近日,宁夏中卫市纪委监委一份通报披露,海原县曹洼乡白崖村以马正山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多次有组织地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村两委班子成员和乡干部,先后代理白崖村党支部书记的4名乡干部都因被诬告、干扰而无法正常工作。
该团伙目前已被查处,当地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马正山有期徒刑十五年,其他主要成员也被判刑。
以举报之名行诬告之实,这类现象时有曝光。中卫这起案例显示,诬告非但成了有些人排除异己的手段,还成了黑恶团伙影响乃至操控农村基层政权的“黑武器”。
从新华社此前的报道中可以看出,以马正山为首的恶势力团伙,还存在侵占惠农资金、干扰扶贫工作等种种劣迹。只要对选举不满意,他当场就能拉走一半以上的党员;多次违规、骗取补贴,指定村民享受危房改造指标,以此从国家给农户的补助资金里抽走“好处费”……诸如此类的恶行,让当地村民敢怒不敢言。
毫无疑问,公民有正当举报的权利。保障正当举报,关系到个体的合法权利,也能吸纳对各级基层组织的有效监督。但也应看到,如果有人把举报当成一根随意挥舞的棍子,为了实现个人目的不惜扭曲事实、捏造事端,诬告他人,问题的性质就变了。
以马正山为例,他纠结几人,多次捏造事实,诬告村两委班子,不仅导致村、乡很多工作近乎瘫痪,其不断信访也造成了行政资源的浪费,影响可谓恶劣。对这样一起典型的黑恶势力诬告陷害案件,当地采取严厉的打击姿态,也是维护法治威严的题中之义。
诬告现象屡屡发生,与基层社会各种关系错综复杂、利益争夺激烈有关,也与违法成本低有关。发几封邮件,到信访部门、上级机关闹一闹,除了给当事人带来无尽的麻烦外,诬告者自己往往并不会损失什么。
像此次被查办的马正山等人,从2011年以来,他们持续多年恶意举报,如今才被处理。也就是说,在长达七八年的“诬告生涯”里,马正山一伙受到的约束很“软”,这或许也助长了其“越诬越勇”的气焰。
就此来看,马正山等人的行为,不仅用诬告的手段严重背离了信访举报初衷,还破坏了当地的政治生态,挫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而既有的诬告成本与之未免有些不匹配。鉴于此,必须从制度层面有所作为。
前不久,上海制定举报查核工作规程,明确要建立诬告陷害查处和澄清正名机制。对经查实系诬告陷害行为的,及时予以严肃处理。此外,吉林、黑龙江、浙江、内蒙古、新疆等地纪委监委均已出台制度,对诬告陷害行为的认定、调查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严格细致的规定。
从操作层面看,据媒体报道,湖南省去年查处典型诬告类信访举报58起,追究28名恶意举报人的责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今年1月公开通报5起恶意举报典型案例,同时公布了对诬告者的处理决定。
不论是涉黑恶团伙,还是其他别有用心者,只要诬告陷害,就该付出与其恶劣程度匹配的代价。这样才能为干事创业者营造良好氛围,也是保护正当举报并使之更精准的积极举措。
□龙之朱(媒体人)
编辑陈静校对危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