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安化:如此“惯例” 不能惯着

原标题:安化:如此“惯例”不能惯着

“你好,我来交单位6月份的水费。”7月23日,在安化县自来水公司交费处,县疾控中心出纳按要求支付了6月份的水费,并预存了下个月用水费用。

此前,安化县疾控中心在过去长达10余年的时间里,办公用房、家属楼用水不用缴纳费用。现在,他们按规定进行改造,启用了新管网与智能水表,大院里的工作、生活用水都得按表缴费。

记者了解到,该县疾控中心的这一变化,源于安化县纪委监委的一次明察暗访。

今年2月21日,安化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到县疾控中心检查时,发现偌大的办公楼没有一个水表,而且院内家属楼住户也没有安装水表。带着疑问,细心的工作人员开始进行走访调查。

“你们一个月用水量有多少?有没有缴纳水费的票据。”

“没有这方面的票据。”

“那平时水费都缴在哪里?”

“不知道,我们都是按惯例在操作。”

什么是“惯例”?一连串对话后,工作人员纳闷了。

为了弄清楚情况,工作人员又前往县自来水公司查看水费缴纳凭证。一番询问后得知:在2005年至2018年长达13年的时间里,县疾控中心办公楼与家属楼从未向自来水公司缴纳过水费。

水是公共资源,白白用了10多年,为何一直没有人收费?

带着疑问,安化县纪委监委继续深挖彻查:原来,这是安化县疾控中心与县自来水公司达成的一种“默契”。

因双方存在业务往来,安化县疾控中心对县自来水公司行使水质检测权,按月进行自来水水质采样检测,并出具水质检测报告,向其收取水质检测费。在2005年机构改革之前,安化县原防疫站与县自来水公司达成口头协议,双方互相“照顾”,县防疫站不收取自来水公司的水质检测费用,县自来水公司不收取县防疫站的水费。

2005年机构改革后,县疾控中心与县自来水公司继续沿用双方口头协议,均未向对方收取相关费用。2017年4月,县疾控中心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取消了对县自来水公司的自来水水质检测收费项目。

“我是2016年到县疾控中心任职的,听说是‘惯例’,就一直按之前的模式操作了。县自来水公司为了得到我们单位水质检测的支持和关照,一直没有主动跟我们单位对接要求缴纳水费,我们也没有主动去跟他们对接商量缴纳水费的相关事宜。毕竟,水费开支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时任该县疾控中心党总支书记、主任龙拥军说。

“我2012年上任的时候,也想过要整顿这个水费问题。但由于牵扯面比较广,涉及人员多,难度大,所以还是默认了这种状态。”时任该县自来水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刘立平说。

在特定关系里滋生的利益往来,就在这样的“惯例”中保留了下来。据统计,13年间,安化县疾控中心应缴却未缴的水费共计26万余元。

经查,在这起乱作为问题中,县疾控中心原主任胡红安和时任党总支书记、主任龙拥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县自来水公司负责人刘立平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因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不久,安化县纪委监委向全县通报了此案,并要求涉案单位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

“我们痛定思痛,对中心的工作进行了梳理,彻底解决自来水缴费问题。”该县疾控中心副主任戴兵兵介绍,被全县通报以后,县疾控中心下大力气对办公楼与家属楼自来水管网进行改造,让用掉的公共资源能够按量买单,同时与自来水公司对接,完善补缴事宜。(记者张斌通讯员贺文英王章倩)

■记者手记

铲除“惯例”滋生的土壤

张斌王章倩

一个管供水,一个管检测,双方在业务往来中“互惠互利”,久而久之,形成了这种所谓的“惯例”行为。

表面上看,这是一种约定俗成的“默契”。而实际上,“惯例”的背后,占用的是公共资源,漏掉的是应尽义务,寒的是老百姓的心。我们不禁要问,一旦出现这种事,谁来为“惯例”买单?

当地纪委监委负责人告诉我们,严肃查处这个问题并通报全县,就是要让各级各部门能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主动整改问题。要真正实现社会的公平公正,就要从整治以权谋私、乱作为等问题着手,绷紧纪律之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集中火力进行纠正。要向全社会释放动真碰硬的强烈信号,狠抓各级作风问题,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将整改真正落到实处,让这种所谓的“惯例”彻底失去滋生的土壤。

相关阅读:
上海人才引进落户实现“一网通办” 上半年山西农村居民收入加快增长 增速排全国第7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