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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该得到什么教训?《美国陷阱》作者回应

原标题:皮耶鲁齐讲述如何避开“美国陷阱”

[环球时报特约记者刻羽]2019年夏天,当《环球时报》记者在北京见到前阿尔斯通高管——《美国陷阱》作者弗雷德里克·皮耶鲁齐的时候,他刚从美国监狱重获自由差不多一年时间。2013年4月,时任法国阿尔斯通集团高管的皮耶鲁齐在纽约肯尼迪国际机场被美国联邦调查局逮捕并起诉,理由是其涉嫌阿尔斯通在印尼投资的一个腐败案件,直到2018年9月他才重获自由。此后,皮耶鲁齐将自己亲身经历写成《美国陷阱》一书,披露阿尔斯通被美国企业“强制”收购,以及美国利用《反海外腐败法》打击美国企业竞争对手的内幕。在接受专访时,皮耶鲁齐告诉《环球时报》记者,阿尔斯通是前车之鉴,对于不断成长壮大的中国企业,想在全球市场经营就应该了解全世界的反腐败法规,避免落入类似的“美国陷阱”。

环球时报:阿尔斯通被肢解,是自己的原因,还是美国的原因?中国应该从阿尔斯通案例中得到什么教训?

皮耶鲁齐:两方面原因都有。首先得承认,阿尔斯通有腐败行为,本身是有罪的,公司在合规性上只做了“纸面工作”。当企业因为腐败被抓住把柄之后,企业就会变得很弱。我在很多场合都提及,那个时候的企业高管,根本没有心思做生意,所有精力都放在怎么请律师辩护,避免被美国司法部抓进监狱。当一个公司内部出了问题,其他的竞争对手当然就会趁虚而入。

对中国企业来说,阿尔斯通是一个特别鲜活的例子——阿尔斯通被迫将电力业务的70%卖给了美国通用,剩下的交通业务卖给了德国西门子。企业一旦发生腐败行为,后果是非常可怕的。阿尔斯通事件之后,有些企业发现,在一些国家,似乎不行贿就完全拿不到项目。为了规避这种风险,企业干脆选择不去这些国家。因为和拿项目比起来,公司被肢解的代价更高。

环球时报:《美国陷阱》书中提及,对于任何一个跨国公司来说,如果不使用“中间人服务”,很难拿下厮杀激烈的竞争项目。中国企业如何规避这种风险?

皮耶鲁齐:对于中国企业来讲,如果要在海外做业务,首先就应该了解全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反腐败法规,在自己的企业内部建立起严格的合规系统。对于企业内部风险比较高的人员,比如销售、采购或者区域高管、海外分部经理等,要进行培训,让他们意识到,在全球有许多针对腐败行为的法律法规。

其次,当跨国企业来到一个新市场,使用一个新的当地咨询公司,了解做生意的规则等,行为本身是没问题的。但如果这些咨询公司利用付给他们的服务费,贿赂与当地项目有关的人,后果就会非常可怕。因此,对同公司合作的当地咨询公司要做好调查,确认其是否遵纪守法、符合商业道德以及过去是否有涉嫌贿赂的行为等。

具体来说,要查注意清楚公司的真正老板,老板与当地项目是否有利益关系(比如亲戚关系等)。在合作过程中,跨国企业也要对雇用的咨询公司所做的成果进行非常具体的评估,形成报告,支付的咨询费用也要有证据显示具体做了什么内容。

对于企业海外并购来说,过去对并购对象进行尽职调查,多体现在财务上,现在要对并购企业的合规性进行调查。需要特别注意调查这家企业过去使用的咨询公司是否有潜在风险。如果有,企业需要及时清除掉,让并购对象的系统也非常干净。因为这是一个非常大的隐患,如果并购对象企业被美国、英国等国家司法部查出过去曾有腐败行为,那么收购方以后仍然要承担法律责任。

环球时报:你是因为阿尔斯通在印度尼西亚一个发电站项目被调查,对此你有什么样的教训?就腐败程度而言,你认为目前哪些国家和地区不太适合投资?

皮耶鲁齐:对于有些项目来说,不能简单就说哪些地区和国家就是腐败的,这也跟一些行业有关系。2000年初的时候,坦率讲,印度尼西亚电力行业确实非常腐败。当然,每个国家的情况都在不断变化,印尼政府此后花了很大的精力反腐,让他们的营商环境变得更好了。

环球时报:你在书中统计过,以电力生产为例,几乎通用电气所有的国际竞争对手都曾经被美国司法部起诉。我们应该如何应对?

皮耶鲁齐:在全球的经济战中,大家使用规则、法律等各种武器。美国是全球第一个颁布海外反腐败法规的国家,阿尔斯通也不是唯一一个被美国《反海外腐败法》惩罚的企业。此后,英国于2010年颁布了反腐败法规,法国2016年投票通过的《萨潘第二法案》就在反腐败立法基础上做出了改革,以保护本国企业不被“长臂管辖”。

责任编辑:张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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