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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挂牌上市企业将兑现补助

原标题:去年挂牌上市企业将兑现补助

去年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首发和借壳上市,以及境外主板、创业板首发上市(上市融资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省内企业和在“新三板”挂牌的省内企业,可到工信、金融、财政部门申报,审核通过后可兑现补助。

工信、金融、财政部门负责将2018年度境内外上市和新三板挂牌企业的申报通知及时转发至所辖县(市、区)和企业,并组织企业属地化申报,指导企业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省工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和省财政厅将对申报材料审核并兑现补助。

根据《黑龙江省企业境内外上市和新三板挂牌补助政策实施细则》,我省将对总部和主营业务均在我省,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首发和借壳上市以及境外主板、创业板首发上市(上市融资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省级财政一次性补助1000万元。对国家级贫困县(市)企业和将注册地迁入国家级贫困县(市)的企业,实现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首发上市的,在现有政策基础上,由省财政增加补贴1000万元。对我省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省级财政一次性补助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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