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一周反腐看点:努尔·白克力受审与“孙小果案”背后的司法腐败

原标题:一周反腐看点:努尔·白克力受审与“孙小果案”背后的司法腐败

摘要:案件启动再审,孙小果的命运将会何去何从?涉案的20个公职人员、重要关系人又会如何?

一周反腐看点:努尔·白克力受审与“孙小果案”背后的司法腐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近日通报了2019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60.9万件次,处置问题线索81.9万件,谈话函询16.8万件次,立案31.5万件,处分25.4万人(其中党纪处分21.5万人);处分省部级干部20人,厅局级干部0.2万人,县处级干部1.1万人,乡科级干部3.7万人,一般干部4.3万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16.1万人。

两名问题干部有了新消息:被通报在扶贫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安徽省人大副主任李平辞职,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副部长钱卫平涉嫌违纪和职务犯罪被中央军委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但并未涉间谍案。

案件方面,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努尔·白克力受贿案一审开庭,而昆明“孙小果案”也有了新进展,又有“保护伞”被拔除,被查涉案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增至20人。

贪7910万元,努尔·白克力认罪、悔罪

2019年7月25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努尔·白克力受贿一案。

检方指控,1998年至2018年,被告人努尔·白克力利用担任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市长,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副书记、政府代主席、主席,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承揽工程、推广产品、享受优惠政策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及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910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努尔·白克力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努尔·白克力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全国、辽宁省、沈阳市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50人旁听了庭审。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公开资料显示,努尔•白克力,男,维吾尔族,1961年8月生,新疆博乐人,198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班政治理论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努尔·白克力曾长期在新疆任职,于2014年12月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府主席调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8年9月21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消息,努尔·白克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之后的“双开”通报中显示,他不仅违反多条纪律,还涉嫌犯罪。比如,他“对抗组织审查,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贪婪腐化,大搞家族式腐败”、“为他人在职务提拔、工作调动、企业经营、矿产资源开发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他成为继上任能源局局长刘铁男落马之后,国家能源局自成立以来被查的第二位局长(正部长级)。过去数年间,国家能源局还有多名副局长及司局级干部被查,如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王晓林,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许永盛等。

对照简历可知,努尔·白克力从1998年2月起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代市长,自此开始其“边腐边升”历程,直至十八大后仍未收手,直至2018年落马,持续20年。在前任刘铁男落马后以“救火队员”姿态上任的努尔·白克力,曾被寄予厚望,如今却成了政治污染源,这值得深思。

值得注意的是,检方指控他“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结合此前通报中说他“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大搞家族式腐败”,说明其中包含其家庭成员等受贿罪共犯。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他的这些亲属即便没有公职人员身份,仍然可能构成受贿罪而受处罚。在很多官员贪腐的案件中,其特定关系人受审领刑的新闻屡见不鲜。从这个意义上讲,努尔·白克力和他的亲属们都是家风不正的受害者,而源头也正是他们自己。

孙小果:死刑,却只服刑12年半

备受关注的昆明“孙小果案”再有新进展。7月26日下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了3名云南政法干部被查的消息:云南省司法厅原巡视员罗正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厅级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田波、云南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副总队长杨劲松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同时,新华社也发布消息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期作出决定,依法对孙小果强奸、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启动再审,原因是之前的判决“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应当予以再审”。

此案作为“扫黑除恶”的重点案例,公众在对孙小果离奇命运感到惊讶之外,更想知道的则是其背后的神秘力量。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8年2月以强奸、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罪判处孙小果死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999年3月二审改判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07年9月再审改判其有期徒刑20年。

办案机关调查发现,在孙小果案2007年再审中,受其母孙鹤予、继父李桥忠请托,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梁子安、田波涉嫌徇私枉法、受贿等严重违纪违法。梁子安、田波2人分别于2019年5月、6月被采取留置措施。

2010年4月11日,孙小果经多次减刑后刑满释放,实际服刑12年零5个月。在监狱服刑期间能获得如此大幅度的减刑,也要有强大的活动能力。

调查发现,在孙小果服刑期间,孙鹤予、李桥忠请托云南省司法厅原巡视员罗正云,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局长朱旭、原副巡视员刘思源,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原副庭长陈超,为孙小果违规考核计分、评选“劳动改造积极分子”、利用并非其发明的实用新型专利认定重大立功,违法帮助其减刑。日前,上述4人因涉嫌徇私舞弊减刑、受贿等严重违纪违法,分别被采取留置措施。

2018年7月,孙小果曾犯下一起聚众斗殴案。这次,他的关系网再次出手护他,受孙小果、李桥忠请托,时任官渡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李进,官渡公安分局菊花派出所所长郑云晋收受贿赂,虚构孙小果自首情节,违法为其办理取保候审。但这次显然风向不对了,孙小果案被公众关注,全国扫黑办已将孙小果案列为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并派大要案督办组赴云南指导督促案件办理工作。

李进、郑云晋2人因涉嫌徇私枉法、受贿等严重违纪违法,于2019年4月被采取留置措施。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梁子安等11人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孙小果服刑期间涉嫌违法帮助其减刑的公职人员也被处理。

如今孙小果案被查涉案公职人员、重要关系人增至20人,其中不乏已经退休数年的政法官员。在扫黑除恶的大背景下,彻查此案回应公众关切将是必然之举。

栏目主编:陈琼珂文字编辑:陈琼珂题图来源:视觉中国图片编辑:邵竞

相关阅读:
巴西机场发生黄金劫案 劫匪携700多公斤黄金在逃 商伟X杨立华:古汉语可以让我们成为更好的现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