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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廖海军冤案何以能够启动追责?

原标题:唐山廖海军冤案何以能够启动追责?

河北唐山廖海军冤案何以能够启动追责?

有些看似不起眼的新闻,背后往往包含着某种历史进程。七月份以来,唐山市纪委监委先后宣布,对公安系统的几名领导干部进行审查调查,他们是唐山市公安局南湖分局政委卢广杰、唐山迁西公安局刑警大队原大队长张宝祥、以及迁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教导员张护。这些人级别并不高,却引起了媒体的关注。据财新网报道,他们都牵扯进了19年前的一桩冤案。

1999年,唐山市迁西县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凶杀案,两名9岁的女童被人用极其残忍的手段杀害,并被沉尸井底。案件发生后,引起了社会的极大震动,唐山市有关领导批示,集中市县两级优势警力尽快破案。很快,同村的一名年轻人廖海军和他的父母就被抓获归案。但这个案子办得很不顺利,因为作案动机、作案工具、作案时间和血迹鉴定结论都疑点重重,检察院多次将案子退回,并直言“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不知道何种力量干预,一个明眼人都看得出来的冤案,最后还是铸成了。好在法院还不算糊涂、留了点余地,只给廖海军判了个无期。他的父母则因为包庇罪被判刑五年。

冤案是怎么铸成的呢?办案机关的刑讯逼供,可能是罪魁祸首。廖海军在控告书中,讲述他们一家三口不同程度地遭到了办案人员的殴打,他的继父廖友最惨。办案的刑警大队长张宝祥是廖友的同学,但下起手来却最狠。廖友生前回忆,他一被抓进去,二话不说就被打到昏死,凉水泼醒之后,“他们用皮鞋后跟踩在我的脸上,使劲地搓,把牙搓掉了,叫我吞肚子里了”。廖友后来被送到两家医院抢救,好不容易捡回一条命,但出狱之后很快郁郁而终。

迁西县和唐山市两级检察机关一开始显然是打算拒绝起诉的,但很可能承受了特殊的压力,拖了几年,还是不得不违心办案。在定罪的那次审判中,迁西县检察院还出具说明,称“随卷物证已丢失”。案子办到这个份上,法院也不好说什么,只能照单全收。

每个冤案的平反,背后好像都有一个特别坚强的母亲。廖海军的母亲黄玉秀出狱之后,背着馒头和铺盖、开始了不懈的奔走,最终引起了媒体和法律界人士的注意。我的一位同事辰光,最早参与了此案的报道,他也是唯一采访过廖友的记者。在案发十年之后即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此案,河北省高院随后裁定重审。从时间节点上看,最高法做出这个决定相当不容易,但从另一个方面看,这个案子可能实在经不起推敲。后来又拖了漫长的九年,廖海军和他的父母最终被宣判无罪。这时候,廖海军的父母都已不在人间,他只好在唐山市中院门前,冲着父母的遗像磕了几个头。

十八大之后,一批有影响力的冤案先后被平反,昭示了司法系统纠错的决心。翻阅这些案子的材料,很多时候都会感到痛心疾首,偶尔也会为“体制内的健康力量”感到欣慰。但最深的感受是,纠错比触动灵魂更难。冤案的形成,都有相似的时代背景,都有套路化的操作模式,都有外力的干预和职业操守的失守,也不同程度暴露出司法体制的弊端。从这个角度看,每一起冤案似乎都可以称之为“历史的共业”。就像雪崩时,没有哪一朵雪花需要自责一样,当案情大白时,好像也没有人需要承担责任。由此形成了两种现象:一是冤案的平反往往需要费尽移山心力,廖海军的案件如此,聂树斌的案件同样如此;二是冤案的问责也很复杂困难,案发和审判的时间久远,责任趋于分散,好像没有人需要为过去付出代价。从公开的材料看,在业已平反的诸多冤假错案中,似乎只有内蒙古的呼格吉勒图案实现了不同程度的追责。虽然呼格案的主办人冯志明是因为其它问题被查办,但呼格案无疑是最重要的引子。

廖海军的案子被追责,有一定的客观因素,比如其继父廖友的两次入院记录,足以证明他受到了刑讯逼供。他当年的证词,也在去年的庭审中被视为非法证据而排除。但是,我们更乐于把问责视为历史进程的一部分。全面依法治国不断推进,个案公正的观念深入人心,这是大的背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之后,惩治司法腐败和执法不公的力度不断加大,以往看似无法克服的阻力得以被排除,这才是决定性因素。

廖海军案启动问责之后,我的两个朋友,北大一位法学教授和一位前资深调查记者,不约而同地在朋友圈点赞。这样的进步,理应为更多的人看见。

(文/蔡方华)

责任编辑:祝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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