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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尔·白克力受贿7910万 直到2018年

原标题:努尔·白克力受贿7910万,直到2018年

来源:长安街知事

2019年7月25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努尔·白克力受贿一案。

努尔·白克力受贿7910万 直到2018年

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8年至2018年,被告人努尔·白克力利用担任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市长,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副书记、政府代主席、主席,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承揽工程、推广产品、享受优惠政策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及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910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努尔·白克力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努尔·白克力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全国、辽宁省、沈阳市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50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努尔·白克力于2018年9月落马,2019年3月被“双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布,经查——

努尔·白克力对抗组织审查,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贪婪腐化,大搞家族式腐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职务提拔、工作调动、企业经营、矿产资源开发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要求他人无偿为其家人提供高级轿车、专用司机等服务,顶风违纪,多次违规接受高档宴请,收受巨额礼品、礼金;

生活奢靡,贪图享乐,道德败坏,搞权色交易。

努尔·白克力简历

努尔·白克力,男,维吾尔族,1961年8月生,新疆博乐人,198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班政治理论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1978.11-1983.08新疆大学政治系政治理论专业学习

1983.08-1984.11新疆大学政治系学生辅导员、团总支书记

1984.11-1989.01共青团新疆大学委员会副书记

1989.01-1992.01共青团新疆大学委员会书记(1986.09-1989.07中央党校培训部研究生班学习)

1992.01-1992.06新疆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

1992.06-1993.09新疆大学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1993.09-1995.0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行署专员助理(其间:1994.05-1994.11挂职任山东省肥城市副市长)

1995.04-1996.0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行署副专员

1996.03-1998.0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

1998.02-1998.0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1998.03-2000.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0.12-2003.0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3.04-2005.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副书记

2005.01-2007.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

2007.12-2008.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府代主席

2008.01-2014.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府主席

2014.12-2018.9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正部长级),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责任编辑:吴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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