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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爱心妈妈”李艳霞一审获刑20年

原标题:河北“爱心妈妈”李艳霞一审获刑20年

新华社石家庄7月24日电(记者齐雷杰李继伟)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伪造公司印章罪……备受社会公众关注的河北“爱心妈妈”李艳霞涉恶案,24日在河北武安法院一审宣判,李艳霞等16人受到法律制裁。

李艳霞又名李利娟,她多年来陆续收养孤残儿童,在社会上有一定知名度,被称为河北“爱心妈妈”。2018年5月,武安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犯罪对李艳霞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警方初步调查发现,李艳霞名下账户有人民币2000余万元,并有路虎、奔驰等车辆。

2019年6月19日,武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由武安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艳霞等16名被告人涉恶案件。李艳霞被指控涉嫌实施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敲诈勒索、诈骗、职务侵占等5项罪名。

2019年7月24日,武安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以来,被告人李艳霞伪造并使用其他公司印章,非法保留了武安市白家庄村北铁矿的探矿权,并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国家城镇低保补助资金人民币568493.2元。

此外,被告人李艳霞伙同许琪等人采取虚假入股、报假案等手段,向被害人勒索人民币784000元;被告人李艳霞还利用“武安市民建福利爱心村”的未成年人及残疾儿童多次聚众阻拦工程施工,给施工企业造成严重损失。

武安法院认为,被告人李艳霞无视国家法律,为攫取经济利益,凭借开办“武安市民建福利爱心村”形成的影响力,单独或伙同被告人许琪等人先后实施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严惩。

同时,被告人李艳霞纠集被告人许琪等人,利用“武安市民建福利爱心村”的未成年人及残疾儿童多次实施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

针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艳霞犯职务侵占罪的事实,法院经审理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成立。

据此,武安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李艳霞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伪造公司印章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等4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67万元。该案其他15位被告人也依法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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