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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信息全清单”,增加政务信息能见度

原标题:“主动公开信息全清单”,增加政务信息能见度

如果说,政府信息公开是为了增进政务信息的透明度,那“主动公开信息全清单”,就是为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这项工作的“透明度”。

“主动公开信息全清单”,增加政务信息能见度

▲图片来自首都之窗

重大建设项目进展、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人事招录公示、环保监测数据……这些都可以在“首都之窗”进行一站式检索。据新京报报道,7月23日,北京市发布全国首份主动公开信息全清单。49个市级部门的所有主动公开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集中公布,共涵盖5116种业务事项、8638条政府信息、30696项内容标准,列明应主动公开的全部政府信息和全部公开要素。

政府主动公开信息,是满足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必须。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规定,政府信息应“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

但将这些主动公开事项进行系统性梳理并整理成清单的,北京是第一个。这样的“全清单”,来得也很有必要。

近年来,各地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广度、深度,都在不断拓展,公众的期待和需求也越来越高,但有些地方、部门并没有跟上民众期许的节奏。许多与民众关系紧密的政务信息虽然“上墙进栏”、晒在了网上,但有的内容不翔实或时间滞后,有的只见结果不见过程,有的干货少水分多——看似该公开的都公开了,但很多人也不过是“雾里看花”。

这就难免给人以遮遮掩掩的印象,让不少人觉得获取政务信息不够痛快、不够明了、不够直白。北京市此番发布“全名单”,在“标准格式”下了功夫:本单位有哪些政府信息、由哪个部门掌握、谁来负责公开、什么时间公开等从源头上进行了明确。换句话说,以统一标准构建了一部信息公开“查询字典”,将分散的公开内容整理成了一张系统的脉络图,市民“按图索骥”,相关信息查询既便捷也明了。

这无疑契合公众期许:此举既能吸纳社会监督、实现“应公开尽公开”,也能增加政务信息的能见度。如果说,政府信息公开是为了增进政务信息的透明度,那“主动公开信息全清单”就是为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这项工作的“透明度”与便利度。

说到底,信息公开不是最终目的,经由信息公开向市民“述职”,从而保障市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保证政府各项行动始终走在法治的轨道上,才是信息公开的真正效用。从这个角度看,通过建立开放、便捷的查询入口让政务信息“流动起来”,提升市民的查询体验和效率,提高公开信息的点击量,也是信息公开从“形象”走向“实用”的重要一步。

□丛莲(媒体人)

编辑孟然校对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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