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海口市移交第八批群众举报件
本报7月22日讯(记者林毓美)7月22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海口市移交第八批群众举报件31件。其中,污染类型涉及水污染18件、大气污染2件、噪音污染2件、其他9件,均已及时转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本批移交海口市的群众举报件共计31件(来电件8件、信件23件),含重点件3件,另有配合其他市县协办件32件(不计入海口市案件数)。从污染类型来看,主要反映了水、大气、噪音等环境问题。反映问题区域涉及琼山区、美兰区、秀英区、龙华区。涉及单位包括琼山区政府、秀英区政府、龙华区政府、美兰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园林环卫局、市市政管理局、市地下综合管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市林业局。
截至22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海南移交八批群众举报件,累计649件,含重点件64件。其中,海口市累计主办件146件(来电79件,信件67件),含重点件15件,另有配合其他市县协办件共130件(不计入海口市案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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