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歙县:上半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52人次
今年以来,歙县纪委监委坚持一体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快工作节奏,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精准度,持续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
2019年上半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341件,谈话函询15件次,立案137件,处分114人(其中党纪处分110人)。处分乡科级干部12人,一般干部10人,村“两委”干部26人,农村普通党员、企业等其他人员66人。
图1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处分人员按职级划分图
2019年上半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35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33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66.2%;第二种形态89人次,占25.3%;第三种形态17人次,占4.8%;第四种形态13人次,占3.7%。(黄山市纪委监委)
图2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占比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