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自认“官途不顺”的副市长,被控提前退休前受贿
早前,浙江省纪委省监委发布的通报指出,陈建设利用手中权力为自己提前退休“铺路架桥”,与私营企业主合股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取酬;利用职务便利为私营企业主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据衢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3年4月至2004年7月,被告人陈建设利用担任绍兴市副市长、绍兴市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公司经营管理、建筑资质办理、项目移建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孙某某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625万元,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陈建设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值得注意的是,在集中收受财物的2003年4月至2004年7月这16个月,陈建设先后完成了两大转折:2003年5月,当时50岁的陈建设在担任绍兴市副市长近5年后转任绍兴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后于2004年7月卸任。两个月后即2004年9月,身为厅级干部的陈建设在51岁时便提前退休。
2019年2月16日早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援引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浙江省绍兴市政协原副主席陈建设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自首,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在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2019年5月发布的材料中,陈建设忏悔道,“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个人私心、虚荣心占据上风,将党性观念和公仆意识通通抛之脑后,私欲膨胀,完全从个人私利出发考虑问题,错误地认为‘官途不顺’时,要尽力抓住将所谓的‘人力资本价值’转换成现实的资本价值。”
2019年7月1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文章也提到了陈建设。
文章称,一些有专业特长的干部,退休之后可以依规依法去企业兼职、发挥余热,但有些人却打起了歪主意。绍兴市政协原副主席陈建设利用手中权力为自己提前退休“铺路架桥”,在51岁时便提前退休,但退休后的陈建设并没有闲着,而是搭上了私营企业主违规挣钱。他身兼绍兴北辰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永建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杭州越建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等数职,违规取酬。很显然,如此取酬无非是将退休前权力的变现手段。
责任编辑:王亚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