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9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研讨会在京召开
“清朗网络空间伴你健康成长”2019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研讨会现场。中国青年网记者李华锡摄
为了交流经验、寻求共识,集智探讨各方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中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推动构筑青少年网络安全保护体系,7月18日,“清朗网络空间伴你健康成长”2019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研讨会在北京召开。
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会长任贤良,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王卫国,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代表芮心月(Cynthia McCaffrey)出席并致辞。中央网信办网络社会工作局巡视员、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秘书长赵晖主持开幕式。研讨会现场发布了《儿童个人网络信息保护倡议书》。
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会长任贤良致辞。中国青年网记者李华锡摄
任贤良在致辞中强调,党和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多方协同、综合施策,司法机构、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组织、学校和家庭要各司其职,形成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社会共治体系,努力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良好的网络生态环境。他建议,要加快保护立法,提供法律保障;要注重政府监管,加强综合治理;要社会参与共治,筑牢道德防线;要学校家庭联动,履行保护义务。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王卫国致辞。中国青年网记者李华锡摄
王卫国在致辞中指出,网络已经成为影响儿童健康成长的一个不可或缺、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他认为,应加快儿童网络保护法治建设,加强对儿童和家长网络素养教育,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机制,为儿童营造网络净土。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代表芮心月(Cynthia McCaffrey)致辞。中国青年网记者李华锡摄
芮心月(Cynthia McCaffrey)在致辞中高度赞扬了中国政府和各界为保护儿童健康成长所做的努力。她表示,儿童网络保护是国际互联网治理中的一个关键问题,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一直致力于在全球范围内推动这一问题的有效治理。她希望,在社会各界共同为防止儿童受到网络伤害而努力的同时,也应该思考如何通过技术手段,保证儿童合理使用网络的权利,使他们成为积极的“数字公民”。
研讨会现场。中央网信办网络社会工作局巡视员、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秘书长赵晖主持开幕式。中国青年网记者李华锡摄
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副秘书长张勇代表大会发布《儿童个人网络信息保护倡议书》。中国青年网记者李华锡摄
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副秘书长张勇代表大会发布了《儿童个人网络信息保护倡议书》,号召社会各界充分尊重儿童平等、正确、合理使用网络的权利,共同致力于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
活动中,相关机构负责人和专家学者代表分别做主旨发言。图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林维发言。中国青年网记者李华锡摄
开幕式结束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林维、韩国国家青少年政策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张根英、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二级巡视员张蔚红、Weprotect儿童网络保护项目UNICEF亚太区顾问艾玛•戴(Emma Day)、中国传媒大学传播研究院副研究员张洁、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青少年与社会问题研究室副主任田丰等6位来自不同领域的相关机构负责人和专家学者分别做主旨发言,分享研究及工作成果,探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更优路径。
研讨会现场还举行了“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与保护”“新科技应用与未成年人在线教育的联动探索”“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行业责任及社会参与”三大专题研讨。中国青年网记者李华锡摄
当日下午,围绕“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与保护”“新科技应用与未成年人在线教育的联动探索”“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行业责任及社会参与”三大专题,来自国内外的相关机构负责人、相关行业实践者和广大专家学者们,汇聚多学科研究视角,深入交流探讨,共同为保障未成年人网络安全贡献智慧和力量。
研讨会由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和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指导,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和中国青年网联合承办。来自政府部门相关负责同志,以及国内外专家学者、互联网从业者、社会组织代表、未成年人和家长代表、媒体记者等80余人参加了会议。
儿童个人网络信息保护倡议书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儿童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希望。随着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互联网已成为儿童求知、社交和娱乐的重要平台。为儿童构建良好的内容生态、提升儿童网络素养、维护儿童网络权益、保护儿童网络安全,对儿童的健康成长意义重大。
为此,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共同主办2019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研讨会,邀请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学校的代表及部分家长和儿童代表,共同就加强儿童个人网络信息保护,为儿童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进行研讨交流,并发出如下倡议:
一、社会各界应当充分尊重儿童平等、正确、合理使用网络的权利,共同致力于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
二、政府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依规积极开展儿童个人网络信息保护工作,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及时处理侵犯涉及儿童个人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各类组织和个人应当尊重和保护儿童的网络隐私权,不得在网络上非法收集、存储、使用、转移、披露和传播儿童个人信息。
四、网络社会组织应当积极督促并协助互联网企业加强行业自律,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制定儿童个人网络信息保护的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
五、互联网企业应当切实履行儿童个人网络信息保护的平台责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用户协议收集和使用儿童个人信息。严格遵守必要性原则,收集、使用和转移儿童个人信息应征得儿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尊重儿童个人网络信息的删除权,对儿童及其监护人提出的删除儿童网上个人信息的诉求,应依法依规予以配合。
六、学校应当加强儿童网络素养教育,开设专门课程,引导儿童正确上网用网,提高儿童对个人网络信息的自我保护能力。
七、家庭在儿童养成良好上网习惯中发挥着最重要的作用,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法定监护责任,做好表率,加强教育,确保儿童正确、合理使用互联网。
八、儿童应当主动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上网时不随意泄漏个人和他人信息,遇到填写个人隐私内容的要求,应当主动征询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做到依法上网、理性上网、文明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