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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委书记详解台湾同胞即将享有大陆医保社保

原标题:独家|福建省委书记详解台湾同胞即将享有大陆医保社保

本报记者索寒雪北京报道

7月1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了“加快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的新福建”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

会后,中共福建省委书记、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于伟国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详细解释了台湾同胞即将享有大陆医保、社保相关政策内容以及进展情况。

于伟国表示,该政策文件将马上出台,目前已经向相关部门递交审批。

台湾和福建居民同等缴费同等医保

于伟国向记者解释:“简单地讲,就是和本地居民完全同等的待遇,你在哪个单位,你就按照这个单位的缴纳标准进行缴纳。”

他补充说:“或者你在哪个岗位,比如说,福建居民在这个岗位上要交多少,单位给你交多少,那么台湾同胞和福建居民一样交多少。”

针对待遇问题,他介绍说:“从缴纳之月起,就可以享用医疗。”

此前的新闻发布会上,于伟国公开表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像为大陆百姓服务那样造福台湾同胞。”

他列举:“福建省全面落实国家有关部委提出的31条惠台措施和福建省去年提出的66条实施意见。今年3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提出要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之后,福建省委召开十届八次全会,进一步提出了42条惠台措施。‘31+66+42’,我想还会有新的加法,不断地增加惠台新措施,让台湾同胞能够更多地享受到大陆发展带来的福利、便利。我们最近正在研究对在闽台胞参加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和福建居民享受同等待遇,福建居民怎么办社保、医保,台湾同胞就怎么办,完全是一家人。”

已在“走流程”

于伟国向《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台湾同胞和福建居民享有同样医保待遇的文件将马上出台。“文本已经递交,还需要一定的程序,正在和有关部门沟通。”

总而言之,于伟国表示:“台湾同胞只要到福建来,就按照福建居民交,按照福建居民用,完全同等。”

据了解,1981年来大陆的第一家台资企业落户福建,到今天闽台贸易额累计突破1万亿元人民币,去年在福建新设的台资项目数和实际利用台资分别居大陆第一位、第二位。

“我们最近正在做一件事,我和省长以及有关同志正在听取台企、台胞的意见,特别是那些来福建比较早的台湾同胞,他们在福建生活、工作,包括子女、亲属的学习,还有什么新的需求,也包括台湾青年来闽创业还有什么新需求。我们下一轮的优惠政策会更直接地听取他们的意见,再推出新一轮的惠台政策,欢迎台青、台企来闽。现在大家来闽非常活跃。”于伟国表示。

责任编辑: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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