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开始缴费
本报7月14日讯(记者陈丽园)近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获悉,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工作已开始,参保人通过自助渠道缴纳社保费,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视同缴费档次变更。此外,针对市民关心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热点,国家税务总局海口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据了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工作将于12月20日前结束,符合条件的居民可将缴费金额足额存入社保卡账户中等待划扣,或持社保卡到农信社(农商行)任意一台ATM、CRS设备自助缴费,或通过农信社(农商行)手机银行等自助缴费渠道缴费,或到各社区和村(居)委会安装的专用POS机上刷卡缴费,详情可咨询各区税务局。
各区税务局电话
秀英区:68658113
龙华区:68538293
美兰区:65311723
琼山区:65874404
●海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哪些人可以参加?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答:凡具有海口市户口,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等现有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未领取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金及其他社会养老金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社保卡等相关资料,前往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镇(街)社保服务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共分几个缴费档次?贫困或者缴费困难群体参保人员有没有帮扶政策?
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共有十三个档次,分别是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政府补贴部分随缴费档次递增,多缴多补,多缴多得。当年缴费政府有补贴,补缴政府没有补贴。
根据海口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对于海口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重度残疾、独生子女伤残或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低保人员、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的参保人员,政府为其按最低档次缴纳养老保险费。
●除给予基础养老金,待遇领取还有哪些扶持政策?通过什么卡领取养老金?
答:符合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条件的参保人员,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4元。鼓励大家多缴多得。
2017年11月1日起,海口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通过社保卡领取。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能否同时领取?
答:不可以,根据政策规定每位参保人只能享受一种养老保险待遇,这里指的是制度内只能享受一种,就算是不同时间段领取的也算是重复领取。如出现重复领取的情况,经办机构就会依法暂停其养老保险待遇,待退回重复领取待遇后,再对应领取的待遇进行补发。
●城乡居民年满六十周岁后户籍由外省转入海口,可否参加海口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答:不可以,根据国家人社部的相关规定,在迁移前户籍已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应由原户籍地负责为其办理参保缴费和待遇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