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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渝鄂检察机关协作保护化龙山生态环境

原标题:陕渝鄂检察机关协作保护化龙山生态环境

7月9日,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镇坪县、平利县检察院与重庆市城口县检察院、湖北省竹溪县检察院发起行动宣言,共同建立跨区域生态环保检察协作机制,共同推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化龙山及毗邻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据了解,化龙山地处陕渝鄂三省市交界处,原始森林茂密,珍稀物种遍布,山地立体气候明显,是我国中部的重要生态屏障,也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地,有“生物物种基因库”之称。陕渝鄂检察机关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达成共识,共同加强与同级党委、政府的沟通,加强化龙山及其毗邻区域各项检察工作的交流合作,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和信息资源共享、重大情况通报、联合开展专项行动、案件办理协作、联席会议交流“五项机制”,共同担负起全面推进保护化龙山及毗邻区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责任。

陕渝鄂检察机关还共同探索建立跨区域联合办案机制,联合开展专项执法监督行动,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司法保护工作日常联络和交流机制,共同探寻对策和措施,解决跨区域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发现难、打击难、取证难、监管难、移送难、诉讼难等问题。(记者吕贵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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