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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南京等地出租运价机制已调整,未出现明显价格异动

原标题:宁波、南京等地出租运价机制已调整,未出现明显价格异动

内蒙古、宁波、南京、福州等部分省份和城市陆续发布了出租汽车运价改革相关政策文件。

新京报快讯(记者裴剑飞)未来我国出租车运价将逐步从政府定价向市场调节转变,兼顾各方利益。据交通运输部消息,到2020年,道路运输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将基本放开。巡游出租车应视运输成本、收入水平及时调节运价,网约车企业应公开定价、加价机制。目前,宁波、南京等地的出租运价机制已经调整,未出现明显价格异动。

今天上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交通运输部表示,近年来,随着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持续健全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水平不断提升,以及网约车、道路客运定制服务等道路运输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道路运输各领域和环节的竞争更加充分,现行价格形成机制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行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要,亟须深化道路运输价格市场化改革。

根据《征求意见稿》要求,未来,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员收入水平、交通状况、服务质量等因素,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调整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水平和结构,并鼓励各地逐步建立完善运价调整机制。

交通运输部表示,各地交通运输、价格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在道路运输价格管理方式、定价机制、汽车客运站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方面积极推进市场化改革。据介绍,截至2018年,有22个省份通过修订省级定价目录、出台专项通知或者修订本省运价管理文件等方式,明确放开省际客运班线、与高铁平行客运班线、定制客运等竞争充分的班车客运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放开客运站车辆、旅客站务基本服务以外的其他服务收费乃至全面放开客运站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而在最“复杂”的巡游出租运价调整方面,内蒙古、宁波、南京、福州等部分省份和城市陆续发布了出租汽车运价改革相关政策文件,推动将巡游车运价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科学确定运价水平、优化运价形成机制及结构。据介绍,从改革效果看,相关地方在放开价格水平后,道路运输市场平稳有序,未出现明显的价格异动,未因价格调整影响社会稳定,为国家层面出台政策措施积累了实践经验。

新京报记者裴剑飞编辑白爽校对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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