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用课本抽打逃课学生失去任职资格,处罚合理吗
一桩小事,暴露了两大问题:一是教师的教育惩戒权亟待出台相关细则,让教师遵照执行;二是一旦教师的惩戒滑向惩罚乃至体罚,教育行政部门也需要规范处罚。
▲图文无关。图/视觉中国
据媒体报道,有微博网友近日爆料称,今年5月,因用课本抽打逃课学生,山东日照五莲二中班主任杨某被学校停职一个月、取消评优、师德考核不及格。近两个月后,五莲县教体局下发文件,对该教师追加处罚,扣发当事教师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要求学校新学期不再聘用该教师,并将其纳入信用“黑名单”。
学生逃课私自到操场玩耍,当然需要好好教育,但公然在门厅内用课本抽打,伤害了学生身心健康,未免太简单粗暴,当事老师理应被处罚。
平心而论,“停职一个月;向当事学生和家长赔礼道歉,向学校书面检查;承担诊疗费;取消评优,师德考核不及格;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当地学校对杨老师的处罚,已经基本“到位”了。
事情本应画上句号,但是两个月后,教体局“要求学校新学期不再聘用该教师”的“追加处罚”,就让人有点看不懂了。因为用课本拍打逃课学生就失去了任职资格,这样的处罚显然值得商榷。
虽然当地教体局工作人员表示“其他学校还是可以聘用”涉事老师,但是在当地教体局要求“各学校迅速传达到每一位教师”和“县教体局持续保持治理变相体罚学生”的高压态势下,涉事教师想在短期内再找到一份教师的工作,恐怕是有相当难度的。
教师体罚学生,当然不能包庇姑息,但任意追加处罚,无疑会令广大教师为之心寒。事实上,对于教体局的“追加处罚”,一些网友确实表示不能理解,觉得“惩罚过重”,认为教育部门应给老师足够的尊重。
可以说,这一桩小事,暴露了两大问题:一是教师的教育惩戒权亟待出台相关细则,让教师遵照执行;二是一旦教师的惩戒滑向惩罚乃至体罚,教育行政部门也需要规范处罚。
争议的背后,刨除对涉事老师具体行为的道德评价,反映出的仍是教师教育惩戒权处于模糊地带这个老问题。期待有关部门能加快修订相关法律,进一步明晰教师教育惩戒权的行使。相信随着教师教育惩戒权的明确,教师体罚学生及随之附带的若干争议问题,都会得到解决。
回到此次事件,目前对于老师抽打学生程度到底有多狠、给学生造成了何种身心伤害、中间有无借题发挥伤害学生之处,就整个事实轮廓而言,尚有进一步填补的空间。因此,对于为何追加处罚,当地有关部门不妨给出进一步解释,回应民众关切。
□胡欣红(教师)
编辑陈静校对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