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6月份13地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97.9%同比提高2.8个百分点
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6月份全省13地市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有所改善,达标天数比例为97.9%,同比提高2.8个百分点。除一氧化碳同比有所提高外,其他5项污染物浓度同比均有所下降或保持不变。
据了解,13地市6月环境空气质量中,PM2.5浓度范围为10~17微克每立方米,平均浓度为14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1微克每立方米;PM10浓度范围为21~38微克每立方米,平均浓度为28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4微克每立方米;二氧化硫浓度范围为3~8微克每立方米,平均浓度为6微克每立方米,同比无变化;二氧化氮浓度范围为9~27微克每立方米,平均浓度为15微克每立方米,同比无变化;一氧化碳范围为0.4~1.3毫克每立方米,平均浓度为0.7毫克每立方米,同比升高0.1毫克每立方米;臭氧范围为85~141微克每立方米,平均浓度为111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19微克每立方米。
按照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6月13地市空气质量由好至差依次为:大兴安岭、黑河、伊春、鹤岗、齐齐哈尔、大庆、鸡西、佳木斯、绥化、双鸭山、牡丹江、七台河、哈尔滨。(作者:王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