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株洲:坚持问题导向做实纪法业务培训
图为株洲市茶陵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结合案例,给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开小灶”,指导如何从票据中发现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唐艳丽摄
领导带头讲课、考试持证上岗、模拟现场训练……为解决业务水平不高、执纪执法不够精准等问题,湖南省株洲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系统性、多形式的培训,不断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请大家关闭手机并放到讲台上,下面开始发卷考试。”近日,湖南省株洲市一场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量身打造的执纪执法资格考试,在市县两级11个考场同步开考,全市703名干部参加。
“感觉像参加了一场‘高考’。”走出考场,株洲市荷塘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干部谭艳辉仍心情忐忑,她说,考试通不过就不能在执纪执法岗位上工作了,为通过考试,她整整备战了3个月。
将“持证上岗”与“资格考试”有机结合,倒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自主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这是株洲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全员培训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株洲市纪委监委已组织4253人次参加培训。通过针对性指导、实战化练兵,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水平。
针对性指导,课堂也是“战场”
4月28日晚上7点,早已过下班时间,但株洲市委一楼会议室里仍灯火通明,座无虚席。这是该市纪检监察系统“讲·学”夜校课堂。
“做好信访工作,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放心中,带着感情与温度去做工作。”课堂上,市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钟兴安正在讲课。
为备好这堂课,钟兴安把近5年来办理的信访件都翻了出来,有针对性地挑选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经常遇到的疑难问题和典型案例进行讲解。
“攸县黄丰桥镇一位离任村干部要求解决个人待遇问题,因不符合政策,他就到纪检监察机关长期信访。可当我们像陪伴老父亲一般听他慢慢讲述,并耐心解答他的‘十万个为什么’后,才发现这位八旬老人真正要的不是待遇,而是关怀。”课上,钟兴安举了这样一个真实的例子。
“面对重复访等疑难信访件,解决问题是一方面,解开心结才是根本。”攸县黄丰桥镇纪委书记洪驰谈及上课后的收获时说。
教学相长,既当老师又当学生是“讲·学”夜校的特点。夜校由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业务骨干组成的“纪检监察名师团”担任讲师,以授课形式分享工作经验、传授业务技巧,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提升自身“内功”。
除了集中授课,一线“战场”也是课堂。株洲市纪委监委选派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传帮带”一名或多名年轻干部,在监督一线、执纪执法现场教学,重点学习调查取证、谈话技巧、笔录撰写等执纪执法业务。目前已有60人结成“师徒”关系,40名年轻纪检监察干部在执纪执法现场接受锤炼。
“通过有针对性的培训指导,基层一线尤其是年轻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得到了快速提升。”株洲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部长王斌表示,培训中大家对提出的问题从培训初期的基础、泛化的知识点逐渐向专业、疑难问题延伸,“刁钻”问题背后体现的是学员整体业务水平的提高。
不搞形式,时间花在“刀刃”上
“时间到,开始上课。关于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我先给大家讲几个真实的办案故事……”近日,株洲市纪委监委举办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专题辅导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吴巨培“直奔主题”开始授课。
没有空话、套话,3个小时的课程没有多余环节,时间全部花在“刀刃”上,同时也让大家看到了株洲市纪委监委带头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决心。
今年4月,株洲市纪委监委机关制定出台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条措施,一时间,开短会、讲短话蔚然成风。反对形式主义,也成了该市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过程中的一大亮点。“暂停一下,发言要直入主题,不讲感谢、不谈表态,用好五分钟。”4月18日,在株洲市委党校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讨论课上,株洲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朱胜辉打断了一位派驻机构负责人的发言。
为了确保全员培训时间用在“刀刃”上,株洲市纪委监委还规定,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开办培训班应按照就近原则,从本单位本系统中挑选业务能手当老师,不组织跨省、市培训,要把“赶路”的时间花在课堂上。
据了解,株洲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均规划了全年培训课程,并规定了学时,制作了课程表,有计划地开展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办案技能培训。
“沙盘推演”,在身边找模拟案例
“你收的3万块钱有什么特征?”
“是3捆100元面值的人民币,一万元一捆,有两捆是新钞。”
“钱是用什么装着的?”
“是个装酒用的红色光面纸袋子,提绳是金黄色的,钱放在袋子底下,上面压着两瓶纸盒装白酒……”
这段看似审查现场的对话并非发生在谈话室,而是在株洲市渌口区纪委监委“每周一课”课堂上,该区第四纪检监察室干部康新林与戴佳麟分别饰谈话人和被谈话人,向大家解读面对“一对一”的行贿受贿,谈话要注意哪些细节。
“要问出‘非作案不可知’的一些细节,通过相互印证来证明违纪违法的真实性。”康新林解释,这段模拟讯问来自之前办理的某科级领导干部真实案件,通过抠一些看似与案件无关的细节,并在行贿人口中得到证实,完善的证据链最终得到了法院的认定。
除了真实讯问在课堂上情景再现,考试卷中也藏着“真枪实弹”。
“孙某,某县政府公务员,2018年10月因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记过处分。2019年4月又因违反廉洁纪律,应受到记过处分,违反组织纪律,应受到记过处分。应如何合并处分孙某?”在株洲市纪检监察系统执纪执法资格考试卷里,一道这样的考题让不少干部“挠头皮”。
“其实这道题源自大家办理过的真实案件。”作为命题小组成员之一的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副主任邱夙颖介绍,为了达到以考代训、指导办案的作用,此次考试题库中的案例是以中央纪委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为蓝本,结合大家实际办案中出错率较高、办案质量考评中反复出现的一些典型问题出的题。
不仅如此,“答错题”也能提高执纪水平。6月21日,株洲市茶陵县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干部谭力在办理一个违规招投标案时,发现手中的案件很“眼熟”。
“这类案件在上次考试时就遇到过,当时我答错了,考试后我认真翻找相关规定,没想到答案在这里用上了。”谭力笑着说,考砸了不见得是坏事,反而促使自己查漏补缺,把书上学的用在了工作中。
该市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通过对发生在纪检监察干部身边真实案例进行实战模拟、“沙盘推演”,更有利于纪检监察干部对执纪执法知识的掌握理解,同时增强了实战运用的熟练度。(通讯员全林海廖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