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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发文:义务教育不得引进境外课程和教材

原标题:中共中央发文:义务教育不得引进境外课程和教材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今天(7月8日)正式公布。

新京报快讯(记者沙雪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今天(7月8日)正式公布,意见提出,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

这是党中央出台的第一个聚焦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纲领性文件。意见全文共26条,涵盖了义务教育的教育内容、教师队伍建设、评价体系、学校办学、地方政府责任等方面。

运动和艺术,让学生都掌握一两项

意见要求,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具体来说,要突出德育实效,提升智育水平,强化体育锻炼,增强美育熏陶,加强劳动教育。

意见要求提升智育水平的同时,还要求各地加强监测和督导,坚决防止学生学业负担过重。对加强体育、美育、劳育,则提出了多项具体要求。对于体育和美育,意见均提出,让每位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或艺术技能;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体育社会组织为学生提供高质量体育服务,鼓励专业艺术人才到中小学兼职任教。

关于劳育,意见提出要制定劳动教育指导纲要,加强学生生活实践、劳动技术和职业体验教育。优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结构,确保劳动教育课时不少于一半。还要求创建一批劳动教育实验区。

零起点教学,一年级要做好衔接

对于课堂教育,意见要求,强化课堂主阵地作用,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意见要求优化教学方式。注重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融合运用传统与现代技术手段,重视情境教学;探索基于学科的课程综合化教学,开展研究型、项目化、合作式学习。

对于小学一年级,意见提出,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要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得布置惩罚性作业。

保障教师享有体检、住房、落户等优待

对于教师队伍,意见提出,实施全员轮训,突出新课程、新教材、新方法、新技术培训,强化师德教育和教学基本功训练,不断提高教师育德、课堂教学、作业与考试命题设计、实验操作和家庭教育指导等能力。进一步实施好“国培计划”,增加农村教师培训机会,加强紧缺学科教师培训。

意见要求依法保障教师权益和待遇。制定教师优待办法,保障教师享有健康体检、旅游、住房、落户等优待政策,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加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涉及学校和教师的矛盾纠纷,坚决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意见强调,对符合条件的非在编教师要加快入编,不得产生新的代课教师。

义务教育不得引进境外课程和教材

对于教材,意见提出,学校要提高校本课程质量,校本课程原则上不编写教材。严禁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取代国家课程,严禁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引进境外课程、使用境外教材。

在评价体系方面,意见提出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国家制定县域义务教育质量、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发展质量评价标准。

为激发学校生机活力,意见提出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保障学校自主设立内设机构,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教学活动、聘用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管理使用学校经费等。

此外,意见还提出加快家庭教育立法,强化监护主体责任。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督查范围,并将结果作为干部选任、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

新京报记者沙雪良见习编辑丁天校对郭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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