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警方成功追回流失境外周武王时期青铜重器“义尊”“义方彝”
7月1日,在山西省公安厅强有力组织指挥下,省公安厅打击文物犯罪运城办案中心专案组民警,辗转香港、西安、广州、深圳,在历时一年的奋力追缉后,终于成功追回了几年前被盗墓犯罪集团盗掘贩卖的“国之瑰宝”——西周青铜重器“义方彝”。此前的5月13日,山西公安民警历时半年缜密侦查和奋力追缉,已成功将另一同墓坑被盗流失的同时代西周青铜重器“义尊”,从境外成功追回。
据专案组民警介绍,“义方彝”和“义尊”,两件珍贵青铜器上有相同的铭文,均系国家一级文物,为西周早期青铜器。
“义方彝”和“义尊”被犯罪分子盗掘出土后,当时就被犯罪分子迅速倒卖,四处流落。山西警方今日将其成功追回,终于让两件珍贵文物得以“回家”团圆,回到了国家和人民怀抱。
据省公安厅有关方面介绍,在2018年开展的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打击文物犯罪是主攻方向之一。行动中,全省公安机关以强烈的时代担当和坚定的历史责任感,坚决、彻底向文物犯罪发起“零容忍”打击。
据专案组民警介绍,在专案侦查中获此情报后,公安机关迅速抽调精干警力,展开秘密侦查,依法启动追缉行动。在副省长、公安厅长刘新云直接指挥下,坚定不移循线追缉,步步推进追缉行动。据介绍,“义方彝”和“义尊”同为一个墓坑被盗。后被文物贩子转手多个省市,并最终流落境外。对此,追缴小组下定必胜决心,要求坚决追回两件国宝。经境内境外缜密侦查,终于一一查清了文物流失的路线和最终目的地,查明了盗贩链条上的相关人员。在国家力量的强大支撑下,通过运用法律手段,经不懈努力,终于将两件稀世之宝成功追回。
义尊义尊
义尊铭文义尊铭文
义尊,为国家一级文物。敞口,方唇,扉棱发达、器体厚重,圈足下接高台,内铸23字铭文。专家解读,“义尊”铭文中显示武王赏赐“义”三十朋贝。很明显,“义”是武王身边近臣,赏赐贝币高达三十朋,非常少见。
义方彝义方彝
义方彝铭文义方彝铭文
义方彝,器身为长方体,身部微鼓,颈部和圈足饰夔纹。主体纹饰为带双层卷角的兽面纹;器盖为四阿形,四面主体纹饰均为大兽面纹。器身和器盖的四隅及正中,均带有长钩状扉棱。器盖及器底的铭文基本相同,器底的铭文比器盖铭文多出族氏铭文“丙”。
两件青铜器上的铭文相同,均为“隹十又三月丁亥,武王赐义贝三十朋,用作父乙宝尊彝”。
据文物专家介绍,一座墓葬中的这种成组器物,一般为同一人制作。而从“义方彝”和“义尊”的锈色、纹饰的相似程度来看,可以推定这两件器物,是从同一墓坑中盗掘出土的。从青铜器组合来看,尊、卣、方彝,是比较稳定的组合。这组器物中,目前可能还缺少一件同样规格的“卣”。两件器物铭文都显示,它们都是“义”在受到周武王赏赐后为父辈制作的重要礼器。“义”,是“丙”族的后裔。“丙”族,在商代是与王室有密切联系的一个大族。“义方彝”和“义尊”的发现表明,进入西周之后,作为殷商遗民的“丙”族,因与周王室关系密切,还保留着较高的政治地位。从文物形制看,这件“义方彝”器体厚重、纹饰精美,明显是西周早期重器,而且带有厚重的提梁,这是目前考古学界所见不多的带有提梁的方彝。专家为此慨叹:国之瑰宝!国之瑰宝!
山西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介绍:国之瑰宝“义方彝”和“义尊”的成功追回,只是2018年以来山西公安机关坚决、严厉、彻底打击文物犯罪的一个缩影。坚决、严厉、彻底打击文物犯罪,是山西公安机关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守护祖国历史文明重要思想的坚定行动。据介绍,2018年以来,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山西省公安厅针对山西文物犯罪突出特点,坚决把打击文物犯罪与扫黑除恶斗争统筹推进,开展了为期三年的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行动中,坚决以“零容忍”态度,依法开展“三追一挖”(追逃犯、追文物、追资产和深挖犯罪、铲除保护伞)和坚决实现“四不放过”(在逃人员不到案不放过、被盗文物不追缴不放过、犯罪分子的经济基础不摧毁不放过、犯罪“保护伞”不铲除不放过)。全省公安机关以超常决心、超常举措和超常手段,全面形成了严厉打击文物犯罪的强大声势和前所未有的震撼效应。截至目前,山西警方累计已破获文物犯罪案件89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88人,打掉文物犯罪团伙171个,破案数、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和追缴文物数均超过前十年总和,有力遏制了全省文物犯罪多发势头。一度猖獗的盗掘古墓葬犯罪,自2018年5月以来保持了“零发案”。目前,山西公安机关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越战越勇、再战再捷。
山西省副省长、公安厅长刘新云表示,打击文物犯罪,守护祖国文明,是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重要使命和历史责任。全省公安机关,必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把打击文物犯罪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内容,紧紧围绕“深挖根治”、“长效常治”工作目标,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向全面纵深发展,坚持不懈、重拳出击、持续发力,不断地向文物犯罪发起一轮又一轮凌厉攻势,确保山西悠久历史文明永远不再受各种文物犯罪的不法侵害!
来源:@山西公安
责任编辑:吴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