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青秀区法院:涉及12项罪名,19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原标题:青秀区法院:涉及12项罪名,19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青秀区法院:涉及12项罪名,19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青秀区法院:涉及12项罪名,19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青秀区法院:涉及12项罪名,19名被告人出庭受审

2019年7月2日,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陶某金等19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贩卖毒品罪,窝藏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底以来,被告人陶某金通过笼络同乡、纠集同道等方式,逐步建立以陶某金、骆某文、陶某海为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固定、人数众多,并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豢养组织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以南宁市武鸣区府城镇籍贯为纽带,长年在南宁市武鸣区一带活动,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贩卖毒品,非法买卖,持有、储存枪支、弹药,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控制当地娱乐场所、垄断娱乐场所毒品交易;随意恐吓殴打群众、打砸财物,影响极其恶劣,严重干扰和破坏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

此外,他们还利用在武鸣区的“关系网”“保护伞”为组织成员打探消息、通风报信,寻求非法保护,对当地的经济、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公诉机关认为,陶某金等19名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贩卖毒品罪,窝藏罪分别追究19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目前,案件正在有序审理中,预计庭审将持续4天。

云南省纪检监察文化长廊展“清风昆明” 哈市加大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建设 推进环境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