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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少年因抢劫罪被判3年 16年后受害者为其“洗冤

原标题:15岁少年因抢劫罪被判3年 16年后受害者为其“洗冤

2003年,吉林辽源,15岁的王清忠被卷入一起抢劫案并被判刑。16年后,受害人邢成明表示,自己并不认识王清忠、翟闯、谷明明三人,当时自己面对警察很恐惧,就随便编的,没想到随意指控改变了王清忠的人生,决定帮他澄清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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