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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保护费为超载大货引路 非法敛财百万团伙获刑

原标题:收保护费为超载大货引路非法敛财百万团伙获刑

“你的货车严重超载,被抓到肯定得被查处,给我100元钱,我的人帮你引路,避开交警。”马宁等人是大货车司机的“老熟人”,他们的“工作”就是长期为从河北省等地开往哈市市区的违规超载大型货车提供“保护”——避开交警的巡查。但“保护”是有偿的,货车车主、驾驶员要按次向其缴纳30元至100元不等的“保护费”。

为快速赚钱,马宁琢磨出个“好活儿”,他采取提前驾车探路、观察交警出勤规律及出勤地点,然后“有偿”引导超载大货车通过规避交警的出勤时间段及绕开交警出勤检查点的办法,逃避交警及路政人员的监管和处罚。

觉得一个人“挣钱”太慢,马宁又先后纠集杨旭等几人,并配备了“保车”领路车辆,形成了成员相对固定的“保车”团伙。几人没事就驾车蹲守在长江路高速出城口附近,专“抓”超载货车车主、驾驶员,再利用其害怕被交警处罚的心理,采取“引路”的方式,迫使货车车主、驾驶员有偿接受他们的“保护”服务。

截至2018年7月,马宁、杨旭等人向多名被害人共计收取“保车费”130余万元。马宁用其中部分赃款先后购买了一辆奥迪牌多用途乘用车和4辆大众捷达轿车,供团伙作案时使用,其余赃款均被其挥霍。

马宁“保车”团伙长期、多次实施上述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哈尔滨市的交通秩序和货运市场秩序,受到法律制裁。

审判结果

香坊区法院认为,马宁、杨旭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迫他人接受服务,马宁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杨旭犯罪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强迫交易罪。本案系共同犯罪,马宁、杨旭均系主犯。依法判处马宁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依法判处杨旭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扣押的赃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对马宁的其余违法所得继续追缴。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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