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陕西咸阳11人恶势力团伙获刑首犯获刑15年
正义网咸阳7月1日电(记者倪建军通讯员肖刚)经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6月28日,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对以商保国为首的11人恶势力团伙依法作出一审判决,首要分子商保国犯强奸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孙某等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十一个月不等。
检察机关指控,以商保国为首的11名被告人,长期以来在礼泉等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其中,被告人商保国原系礼泉县新时乡大张寨村村支部书记。该团伙主要成员纠集在一起,把持基层政权,逐渐发展成为横行乡里、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的“村霸”恶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