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呈贡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办法推动人大预算审查盯紧“支出端”
实施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既是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确定的一项改革任务,也是依法加强和改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内在要求。2019年6月,在呈贡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昆明市呈贡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办法》审议通过,标志着呈贡区向着提高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职能、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又迈出重要一步。
《实施办法》共三十二条,进一步明确了监督主体为对区人民政府支出预算和政策的审查监督;对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支出预算和政策监督审查的内容和重点作了明确,以预决算报告、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督、支出预算的总量与结构、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预算调整方案、部门预算、财政转移支付、政府债务、预算收入编制情况、资金拨付管理、预算绩效管理为监督重点;进一步明确了监督方式,可以采取听取意见建议、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调研、质询、组织重大事项或特定问题调查、开展预算专题询问等方式,提高审查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实施办法》还要求,区人民政府在出台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财税政策前,应当听取和征求区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并依法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中,区人民政府财政等部门出台增加收入或支出、减少收入的政策措施,需要进行预算调整的,应当向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通报有关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后,依法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区人民政府审计部门在研究提出下一年度审计监督重点内容和重点项目时,应当征求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意见建议,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对专项资金绩效和政策执行的审计监督,并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时予以反映,为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决算审查监督提供支持服务。区人民政府财政、审计等部门和区级各预算单位,应做好预算公开的具体工作,向社会公开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支出预算和政策审查监督的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要加强对部门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管理,以及项目实施和政策效果的跟踪监督。(郑婉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