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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监狱巡回检察要注重改造效果 使罪犯释放后守法

原标题:最高检:监狱巡回检察要注重改造效果使罪犯释放后守法

巡回检察主要是对监狱执行有关法律规定、刑罚执行活动情况进行监督,重点是监管安全、罪犯教育改造和刑罚变更执行等工作。

新京报快讯(记者何强)6月27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全面推进监狱巡回检察促进法律监督和刑罚执行双赢”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第五检察厅厅长王守安表示,巡回检察要求检察机关适应新时代社会矛盾的变化,积极转变监督理念,在监狱检察工作中不仅要监督监狱让罪犯“收得下、关得住、跑不了”,更要监督监狱注重提升罪犯教育改造效果,努力使罪犯刑满释放后成为守法公民,降低罪犯重新犯罪率。

王守安称,巡回检察队伍组建灵活、人员不固定,检察的次数及每次的时间等根据工作实际确定。巡回检察具体方式包括常规、专门、机动和交叉巡回检察等多种,可以发现和解决一些监狱改造罪犯活动中存在且已“熟视无睹”“习以为常”的问题和监狱执法活动中一些深层次问题。

巡回检察主要是对监狱执行有关法律规定、刑罚执行活动情况进行监督,重点是监管安全、罪犯教育改造和刑罚变更执行等工作。对监管安全和罪犯教育改造活动进行重点监督是落实治本安全观的具体要求,既要维护监狱的安全稳定,更要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

“巡回检察也是办案,这是办案形式的一个重大变革创新。”王守安表示,检察机关集中人员力量针对监狱执法活动的一个方面或者多个方面,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违法问题通过检察建议等方式进行监督纠正,督促监狱落实整改到位,促进监狱规范执法。

新京报记者何强编辑樊一婧

校对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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