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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蓝皮书:侵权现象严重,建议开放接受更多电子证据

原标题:新媒体蓝皮书:侵权现象严重,建议开放接受更多电子证据

自媒体“洗稿”等侵权现象制约新媒体发展。

新京报讯(记者张璐)《新媒体蓝皮书:中国新媒体发展报告No.10(2019)》今天(6月25日)发布,蓝皮书称,自媒体“洗稿”等侵权现象制约新媒体发展,建议设立互联网法院解决网络版权纠纷,更为开放地接受电子证据,降低取证成本。

蓝皮书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蓝皮书称,版权侵犯制约新媒体发展,目前自媒体“洗稿”乱象丛生,在维权方面,如何判断“洗稿”作品的独创性较为困难,对作品间相似性的判断操作性也较差。此外,一些具有高超规避技术的“洗稿”行为也较难被平台和个人发现。

国内知识共享模式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也伴随着一些问题。部分公众版权意识不强,在付费获取内容后随意在网络上传播分享。部分不法分子甚至盗取分享内容,在网络上进行公然售卖,这些行为损害着知识生产者、知识传播平台的利益,不利于知识分享模式在我国继续发展转型。在后续维权中,互联网的匿名性也给原创内容生产者维权追责增加了难度。

短视频行业产生了大量版权诉讼,很多平台把传播热度高、受到观众喜爱的长视频进行剪辑,再把剪成的短视频二次加工,配上吸引眼球的标题进行二次传播和发布,损害了花费巨资购买优质内容版权视频网站的合法利益。网络直播平台也成为许多版权监控的灰色地带。网络直播具有实时性,使得权利人难以直接取证。

对此,蓝皮书认为,新旧媒体的融合趋势决定了版权制度调整的必要性和未来趋势,建议调整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对新媒体版权侵犯行为下重药,让侵权者付出高昂的违法成本。设立互联网法院解决网络版权纠纷,减少了维权者花费的时间,为维权者节约了申诉成本,同时更为开放地接受电子证据,降低取证成本,也让维权过程清晰透明。

蓝皮书建议媒体可以利用反侵权技术手段维权,同时建立版权联盟,推动行业常态化监控和维权。

新京报记者张璐见习编辑丁天校对李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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