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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去年破互联网毒品犯罪衍生“暗网”交易

原标题:最高检:去年破互联网毒品犯罪近万起衍生“暗网”交易

毒品犯罪案件呈现毒品种类翻新、犯罪方式多样、查办鉴定困难等特点。

新京报快讯(记者何强)6月25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目前新类型毒品犯罪案件呈现出毒品种类翻新、犯罪方式多样、查办鉴定困难等特点。据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副厅长黄卫平介绍,当前,利用互联网进行涉毒犯罪活跃,衍生出“暗网”交易、GPS定位运输等新型犯罪方式。

一周前,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发布《2018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指出,通过一年努力,我国禁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有吸毒人数240余万人、占全国人口总数的0.18%,首次出现下降。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新闻办)主任、新闻发言人王松苗称,目前,禁毒斗争依然面临严峻考验,毒品滥用人数增速减缓但规模依然较大;冰毒已取代海洛因成为我国滥用人数最多的毒品;合成毒品滥用仍呈蔓延之势,复吸人员滥用合成毒品占主流;毒品市场花样多、新类型毒品不断出现;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社会信息化发展,周边毒源地和国际贩毒集团的渗透加剧,不法分子越来越多应用现代技术手段走私贩运毒品等。

据黄卫平介绍,新类型毒品犯罪案件毒品种类翻新。目前国内新型毒品层出不穷,有“蓝精灵”“犀牛液”“小树枝”“0号胶囊”等等,极具伪装性和迷惑性。在传统毒品、合成毒品问题之外,出现了新精神活性物质叠加的问题。

此外,犯罪方式多样、查办鉴定困难。当前,利用互联网进行涉毒犯罪活跃,2018年全国破获互联网上毒品犯罪案件近万起,“互联网+第三方平台支付+物流邮递”逐渐成为制毒的原料、工具、技术购销以及毒品交易的常见方式,衍生出“暗网”交易、GPS定位运输等新型犯罪方式。对于新类型毒品犯罪,在犯罪人主观明知、毒品种类和数量标准等方面普遍存在取证难的问题。一些新精神活性物质危害性、成瘾性尚不明确,鉴定的依据不足,列管难度大。

黄卫平称,打击新类型毒品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将着重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立案追诉标准和法律适用标准,通过制定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统一执法司法尺度。

此外,加强案例指导。通过定期收集、整理、发布新类型毒品犯罪典型案例,给各地办案人员提供有力的参考,引导大家积极稳妥地处理新类型案件。做好提前介入工作。对于新类型毒品犯罪案件,要提前介入案件的侦查活动,及时、准确掌握案情,明确取证方向和范围,提出完善证据的意见。如四川成都检察机关在办理含γ-羟丁酸成分的“咔哇氿”案件中,省、市、区三级检察机关联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夯实证据基础。

责任编辑:闫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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