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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扫黑除恶专项合议庭 上海法院以督导为契机完善办案机制

原标题:建立扫黑除恶专项合议庭上海法院以督导为契机完善办案机制

6月20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闫庆超等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被告人闫庆超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上海法院宣判的首例涉黑案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上海法院共判决涉黑涉恶案件116件351人,重刑率35%,彰显了上海法院打击黑恶势力的决心和力度。

准确把握涉黑涉恶因素

为全面提升涉黑涉恶案件审判精准度,上海各级法院根据案件受理情况,建立扫黑除恶专项合议庭,由分管院长或刑事审判庭庭长兼任审判长,资深法官担任合议庭成员,精心审理重大敏感案件。

近期,上海各法院密集开庭审理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长宁法院开庭审理了两起以“吊模斩客”方法对外籍人员进行敲诈勒索的恶势力刑事案件;浦东法院审结了3起组织他人赴境外赌博、开设赌场案件;杨浦法院宣判一起特大“套路贷”案件。

针对当下涉黑涉恶案件中出现的“软暴力”等法律适用问题,上海法院建立专家库和指导团队,通过编发办案指引、案例指导等形式,准确把握涉黑恶因素。此外,上海高院进一步完善上海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细化涉黑恶案件的证据指引,为全市法院办理涉黑恶案件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定罪量刑标准。

严惩群众身边小黑小恶

上海经济发达,但这不意味着黑恶势力会就此消失,只是行为手段会更加隐蔽。日前,普陀法院审理并宣判了一个试图垄断本市部分酒店、宾馆出租车生意的恶势力团伙。

法院审理查明,周某某等7人与花某某等人(已判刑)均系本市出租车驾驶员,因争抢本市部分宾馆、酒店出租车生意等积怨已久,双方摩擦不断。2016年12月初,周某某多次纠集人员挑衅对方,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欺行霸市,形成恶势力团伙,依法判处周某某等7人五年四个月至一年五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的工作看似已经结束,但普陀法院认为,本案暴露出本市部分宾馆、酒店、出租车公司在管理上的漏洞。于是,普陀法院向有关单位制发司法建议,要求加强内部廉洁教育和监督管理,规范宾馆、酒店门口出租车业务。据悉,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普陀法院制发的第3份司法建议,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重点地区实行专项督导

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进驻以来,上海法院根据中央督导组第一次对接会上指出的问题以及上海市委政法委提出的整改措施,逐项逐条深入分析,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同时,上海高院扫黑办正在根据刑法、司法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即日出台实施。

上海高院还组织了专项督导组,对问题线索反映多、黑恶乱象集中的区域进行重点督导,对认识不深入、查摆问题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实的法院进行问责。在上海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上海法院积极主动沟通公安、检察、纪检、司法等相关部门,深化横向合作,形成斗争合力。同时,以此次督导为契机,上海法院健全完善了一系列办案工作机制,如确保审判质量的“回头看”工作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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