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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任局长“接力”腐败,被同一人“绑架”

原标题:5任局长“接力”腐败,被同一人“绑架”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交通运输局5任局长先后落马。

6月21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五任交通局长何以“刹不住车”》,文中介绍,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交通运输局5任局长先后落马。

据报道,乐都区交通运输局系列腐败案牵出了先后任该区交通运输局局长的刘正辉、巨邦儒、辛晓梅、杨哇玛、沈晓栋5任局长。这5人从2006年至2018年先后任该区交通局局长。

2006年10月至2009年3月,刘正辉任乐都县(今乐都区)交通运输局局长期间,安排该局会计祁世德从投标企业的标书费中违规支付单位招待费、办公经费、慰问礼金等,共计24.45万余元。

2010年,继任该局局长的巨邦儒在交通运输局工程建设中优亲厚友,参与营利,让其弟承揽村道硬化、公路建设等工程。

2011年7月,辛晓梅接任乐都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就任以来,她利用手中的职权,先后为本地个体老板马某某安排15个工程项目,从中收受贿赂34万元。此外,她还违规新增出租车营运证,为本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的亲友办理10辆出租车营运手续。她还伙同副局长沈晓栋、会计祁世德通过虚构工程项目、虚开工程结算单等方式,套取项目资金96.26万余元,私设“小金库”用于单位各项违规开支。

2014年5月,杨哇玛接任局长后,继续为个体老板马某某等人在交通工程承包实施中提供帮助,借此收受贿赂63.61万余元。

5任局长“接力”腐败,被同一人“绑架”

2016年,沈晓栋担任乐都区交通运输局局长。从他任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时起,便多次利用手中的权力,为多名工程承包人谋取利益,从中收受贿赂12.3万元。之后,沈晓栋又自购了挖掘机等机械设备,向承揽交通项目工程的老板出租,获取利益41万余元;以他人名义违规办理出租车营运手续,通过转让从中获利28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前文提到的乐都区交通运输局会计祁世德,因其任性妄为而格外引人注意。

据了解,他在财务岗位一干就是13年,长期不调整、不交流。

有一次,某施工方老板找到交通运输局要工程回款。在局长已经签字同意的情况下,老板到了祁世德那里,却吃了“闭门羹”。面对局长的签字,祁世德对该老板口出狂言:“要钱就得给好处。否则,免谈,谁的字都不管用!”

刘正辉离任时,让祁世德销毁其有关违规报销的凭证。祁世德表面答应,私底下不仅将相关凭证留存下来,还伪造成未报销的旧账,伺机找新局长巨邦儒签报。巨邦儒担心得罪了祁世德,自己违纪的事也会败露,便签了字。此法屡试不爽,如此往复,局长一任接一任地换,旧账一茬接一茬地报,钱都进了祁世德口袋。

“祁世德之所以如此有恃无恐,就是抓住了局长们自己心中有鬼不敢把他怎么样的心理,长期把持交通运输局财务,甚至把局长们玩弄于股掌之间。”参与办案的乐都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拉得寿说。

据悉,该案件查处中,乐都区交通运输局12名党员和公职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中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22名行贿人受到纪律和法律追究;乐都区政府、区纪委、区审计和区财政部门27名党员干部因失职失责被问责。

其中,辛晓梅、杨哇玛、沈晓栋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因受贿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巨邦儒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刘正辉受到政务降级处分。会计祁世德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任乐都区副区长赵明军在主管交通运输工作期间致使乐都区交通运输局发生多起违纪违法案件,失职失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资料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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