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税务部门化解税负“不降反增”难题
□各地税务部门坚持问题导向,逐户对税负增加企业开展分析辅导,帮助企业更好适应减税降费政策,逐步实现税负由增变减。
□此次增值税改革出台了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不动产进项税额一次性扣除等配套政策,同样是重要的“减税点”。
申报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的6月征期,在6月19日顺利结束。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深化增值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个税改革等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的全面落地,广大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明显增强。
同时,受纳税人行业差异、经营情况、申报质量等因素影响,个别企业的税负存在“不降反增”的情况。记者了解到,各地税务部门坚持问题导向,逐户对税负增加企业开展分析辅导,帮助企业更好适应减税降费政策,逐步实现税负由增变减。
减轻了负担更激发了活力
“这一轮力度空前的减税降费对我们企业形成重大利好,一是促进消费增长,提高市场活力,二是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特别是将现行16%的增值税税率降至13%,对制造业尤为重要。”波司登公司董事局主席高德康向记者表示。
按照2018年同期销售额测算,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预计会给波司登降低7000多万元的税金。“近年来实施的减税降费等一系列扶持政策,给企业带来了应对内外部市场环境的底气,2018年公司羽绒服内销业务及外贸业务双双创历史业绩新高。”高德康介绍。
小微企业同样得到了实惠。“国家将增值税起征点调为月销售额10万元,我们公司就从‘缴税人’转到了‘免税人’。以前,我们店每个月要缴1800元的增值税,现在一分钱都不用缴。”河北馆陶县董氏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换平说。
今年以来,我国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更为明显的降费,一系列最新统计数据说明了改革成效:
税收收入增速回落明显,前5个月税收收入累计增长2.2%,远低于上年同期增速;深化增值税改革首月实现净减税1113亿元,其中制造业减税效果最为明显,实现净减税476亿元;前4个月,各项支持“双创”税收优惠政策共计减税超过3900亿元,同比增长56.8%……
“减税降费政策直接降低了企业成本。2019年,我们将抢抓政策机遇,把减税降费的红利用于企业品牌建设、智能制造等项目投入。”波司登公司首席财务官朱高峰说。
与波司登一样,众多企业通过减税降费政策减轻了成本负担,更促进了转型升级。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是浙江湖州一家专业生产和研发特种钢材的制造业上市企业,今年制造业增值税税率从16%降到了13%,预计带来减税优惠超2000万元。“这笔资金将会用于公司的下一步生产研发,通过技术升级和产品结构调整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打造出全球一流的不锈钢棒线材制造基地。”该公司财务总监邓倩雯表示。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表示,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激发了市场活力,稳定了预期、增强了信心,为我国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从“不降反增”到“由增变减”
作为今年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重头戏”,深化增值税改革自4月1日实施以来,绝大多数企业顺利实现了减税,但也有个别企业由于不熟悉政策导致纳税申报填写错误等原因,出现了短暂的税负上升情况。
据悉,各地税务部门注重从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出发,建立完善了政策跟踪问效常态化机制,以申报数据为切入点,筛选税负出现上升企业,对申报数据存在疑似错误的情况,及时联系纳税人更正处理。
“我们还没有发现出错,税务部门就联系核实更正了,差点错过了减税降费红利。”云南澜沧远大木材加工厂财务负责人张丽萍说道。
原来,在对纳税申报数据开展综合研判时,税务部门发现该公司符合享受增值税降率政策条件,税率可以从16%调到13%,但4月份税负却不减反增。经核实,该企业在申报时存在计算错误,导致企业税负在执行新税率后并未下降。找准问题根源后,税务部门随即入户对企业精准辅导。“经重新计算,公司4月份实际应缴增值税为71365元,应少缴税款21612元。”张丽萍说。
同样受益于税务部门大数据分析后享受减税红利的还有江苏新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这家成立于2004年的民营企业,其母公司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是江苏第一批在创业板上市的苏州地区物流行业龙头企业。
4月份,进项税额受税率下调的影响,公司应纳税额1.03万元,实际税负率相比增值税改革前不降反增。经昆山税务部门上门辅导,发现其经营业务中发生的差旅费较多,而且因为财务报销流程的设计问题,企业员工国内出差的旅客运输发票未及时抵扣,造成了增值税税负率上升。
根据增值税改革新政,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税务人员及时向企业重点讲解了旅客运输服务抵扣相关政策及申报操作流程。“公司4月份国内旅客运输费2.53万元已全部实现税前扣除,增值税税额少缴了0.23万元,企业实际税负实实在在下降了!”新宁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张飞飞说。
激活配套政策实现减税
除了降低税率这一“大招”,此次增值税改革还出台了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不动产进项税额一次性扣除等配套政策,也同样是重要的减税点。
记者了解到,部分纳税人未在第一时间申请享受这些政策,导致出现增税。各地税务部门及时对未享受增值税配套政策的纳税人逐户辅导,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
加计抵减政策,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这是由于此次改革中,生产生活性服务业适用6%税率不变,国家为确保其税负只减不增而采取的重要措施。
重庆微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电商服务的企业,由于公司购进商品的税率从16%降低到了13%,销项税税率不变,5月份申报时,税款相比增加了1173元。
“税务人员很快就到我们企业来辅导,找到了税负增加的原因,原来是我们在申报时忘记填报加计抵减金额。6月份我公司按照加计10%的抵减政策,可以抵减4000多元应纳税额。在抵减完本月的应纳税额1798.5元后,6月份不仅不用缴增值税,剩下的2000多元还可以在以后抵减。”公司财务徐吉敏说。
在增值税改革实施首个申报期结束后,江苏宜兴市税务局在对企业申报数据比对分析中发现,宜兴市祥业化工有限公司在所属期4月份尚有原40%未抵扣部分9454.54元,未在5月份申报时一次性扣除。
宜兴市税务局工作人员及时与该企业财务人员进行了沟通并再次进行辅导,企业财务人员由于政策理解错误,造成该笔固定资产进项税金未进行及时抵扣。其后,该企业办理更正申报,税负实现由增变减。
此外,增值税发票是纳税人进行日常税收活动的基础,也是实现增值税减免的关键。税务部门抓住出现“先增后降”企业的普遍症结,辅导企业正确开具发票,合理实现减税,让企业充分享受减税降费红利。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国税务系统将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实之又实、细之又细、稳之又稳地推进减税降费等各项工作,确保纳税人、缴费人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更好地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