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北京市交管局原副局长张惠民拟减刑8个月

原标题:北京市交管局原副局长张惠民拟减刑8个月

13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发布关于审理罪犯张惠民减刑案件的公示。

其中显示:张惠民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6月11日,刑罚执行机关以张惠民获得一次监狱嘉奖奖励、四次表扬奖励为由,建议将其刑期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北京法院网站关于张惠民减刑的公示截图

北京法院网站关于张惠民减刑的公示截图

张惠民曾任北京市交管局副局长。2015年11月,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

检方指控:2007年至2010年,张惠民在担任交管局某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向翟某索取180万元、收受翟某40万元、收受梁某6万元。此后于2010年至2012年,张惠民在担任交管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刘某及其朋友审批、办理京A车牌,收受刘某12万余元。

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还于13日,公开了关于审理罪犯王建国减刑案件的公示。

其中显示:王建国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犯介绍贿赂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6月11日,刑罚执行机关以王建国获得一次监狱嘉奖奖励、四次表扬奖励为由,建议将其刑期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北京法院网站关于王建国减刑的公示截图

北京法院网站关于王建国减刑的公示截图

王建国是张惠民的下属,曾任北京市交管局某处处长。也是在2015年11月,法院以受贿罪、介绍贿赂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6个月。

检方指控:2009年至2013年,王建国在担任交管局科信处副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自己购房及还贷款为由,向翟某索要105万元、向梁某索要15万元。2007年,在王建国的介绍下,张惠民收受了翟某40万元。

记者王姝

责任编辑:王亚南

相关阅读:
“建设者之歌”云南省第五届农民工文化节启动 长安街253座华灯迎来“大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