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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水股份上周被证监局警示,股东中江信托或清仓离场

原标题:西水股份上周被证监局警示,股东中江信托或清仓离场

中江信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西水股份上周被证监局警示,股东中江信托或清仓离场

新京报讯(记者陈鹏)西水股份再迎变数。6月19日,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西水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中江信托拟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协议转让等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55,515,504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 5.08%。

这或许意味着股东中江信托的清仓离场。西水股份披露的资料显示,截至该公告日,股东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江信托”)持有公司股份55,515,504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08%。

对于股东减持的目的,西水股份解释称,“因自身业务发展需要”。按照计划,中江信托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将于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中江信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西水股份表示。

wind数据显示,截至6月19日上午11点30分,西水股份股价为10.05元,上涨了1.21%。

上周,西水股份曾收到证监局的警示函。根据内蒙古证监局6月13日作出的处罚决定,西水股份控股子公司天安财险分别于2019年3月5日-12日与华夏保险签订了股权收益权转让协议以及回购协议融资87.88亿元。上述融资金额占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71.05%,但西水股份在2019年4月26日进行了披露,未在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披露,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最终,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西水股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对负有主要责任的董事长兼总经理郭予丰、董事会秘书苏宏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新京报记者陈鹏编辑王宇校对郭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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