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将立法明确垃圾分类个人责任混合投放垃圾将被罚
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不组织分类或分类不符合要求拒不整改的单位,要移交执法部门处罚;并逐步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
新京报快讯(记者黄哲程)今天(6月18日)晚间,北京市城市管理委主任孙新军做客“市民对话一把手提案办理面对面”直播访谈节目时表示,北京市在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试点创新四种垃圾分类收集方式,同时将推动垃圾分类立法,新修订的条例将不光对单位,也将对个人明确垃圾分类责任。
孙新军介绍,现在北京市每天会产生将近2.6万吨的生活垃圾,人均每天1.1公斤。目前北京有29个垃圾处理终端设施,都在满负荷运转。生活垃圾一般分四类: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是循环利用的,报纸、纸箱、饮料瓶、易拉罐等等由再生资源企业回收利用;厨余垃圾是厨房产生的,像菜叶菜帮,剩饭剩菜等;其他垃圾是保鲜膜、塑料袋、纸巾等送到焚烧厂发电或者是填埋;有害垃圾是对身体和环境有害的,如废荧光灯管、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油漆等,需用特殊方法安全处理。
据介绍,目前在全市30%的街道、乡镇已创建了100个垃圾分类示范片区,2019年,示范片区覆盖率要达到60%,覆盖200多个乡镇街道。在示范片区,市城管委试点创新四种垃圾分类收集方式:第一种,是设置有人值守的垃圾分类驿站、小屋,鼓励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并给予相应的积分奖励,从而形成了稳定的垃圾分类基础人群。第二种,是在有条件的小区设置智能投放箱,减少人工成本,扩展垃圾分类服务范围。第三种,是上门或定点回收再生资源、厨余垃圾,方便群众投放,最大限度地提高回收量。第四种是,是撤桶撤站,定时定点流动收集。今后用手机APP、小程序预约上门回收垃圾都会逐步推行。
孙新军介绍,目前北京市已在党政机关率先开展垃圾分类,去年又有2300多家公共机构加入强制分类的队伍,包括学校、医院、商超和旅游景点,基本覆盖了人群集中、垃圾产生量大的区域。接下来,北京还将健全日常执法检查,逐步覆盖至居住小区。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不组织分类或分类不符合要求拒不整改的单位,要移交执法部门处罚;并逐步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
孙新军表示,《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已经列入2018-2020年立法规划。新修订的条例将不光对单位,也将对个人明确垃圾分类责任。
新京报记者黄哲程编辑刘丹校对张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