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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原副检察长徐显明“重回”山大,任法学院名誉院长

原标题:最高检原副检察长徐显明“重回”山大,任法学院名誉院长

此番受聘出任山东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是徐显明第三度任职山大。

曾担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最高检副检察长等职务的徐显明,时隔六年后重回山东大学,受聘出任山东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

据《齐鲁晚报》16日消息:此前一天,徐显明教授来到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受聘山东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并为青岛校区师生做了学术讲座。

最高检原副检察长徐显明“重回”山大,任法学院名誉院长

徐显明素有“平民法学家”之称,出生于1957年4月,吉林大学法律系1978级学生,拿下法学硕士学位后,1985年执教于山东大学。在山大,他两度破格晋升,1991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1992年破格晋升为教授,之后历任教研室主任、系主任、研究生院院长、副校长等职。

2001年,徐显明出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2008年,重回山东大学,任山东大学校长。

2013年10月,徐显明卸任山东大学校长一职,出任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部长级)。

一年后,2014年10月,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恢复为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徐显明也由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转任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2015年4月,徐显明走上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岗位。

2017年2月,徐显明出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2018年3月,徐显明出任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次月卸任最高检副检察长职务。

上述履历表明,此番受聘出任山东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是徐显明第三度任职山大。

对于山大这所自己工作多年的高校,徐显明在受聘仪式上说,“我是地地道道的山大人,‘凡我在处便是山大’,这句话是我做校长以后阐述的,是送给我们毕业的同学。今天,我的心、我的根、我的魂都回来了”;“这六年我就像一个流浪地球,现在有巨大的发射力把我给擒住了。回到山大是我一生的一种愿望,服务山大是我永远的梦想!”

最高检原副检察长徐显明“重回”山大,任法学院名誉院长

受聘仪式上,山东大学校长樊丽明致辞中也表示,“记得徐校长2013年离开学校赴京任职时曾经说过,他的根在山大,他的心在山东,他的魂在教育。他强调,自己永远是一名山大人!事实的确如此,离开学校的这些日子,徐校长始终心系山大。”

樊丽明评价说,“他在山大主政期间提出并付诸实施的一系列富有远见的理念和举措,对学校事业改革发展产生了重要而深远的影响。他的教育论著《追寻大学之道》和《守护大学精神》在教育界引起强烈反响。我本人即是一名忠实读者,从中受益良多。”

担任中国政法大学、山东大学这两所名校校长期间,徐显明曾力推多项改革,砍掉自考培训班,招生改革、按生源比例分配招生指标等等,有的改革令他陷入质疑漩涡。不过,有媒体评述说,“无论反对声音多大,最终还是改了”。

这期间,他出版了《人权研究》、《生存权论》等多部人权理论著作。《人权研究》被纳入国内首套《人权理论》丛书;《生存权论》也被评为青年社会科学一等奖。

据报道,2003年修宪时,徐显明作为课题组首席专家,为推动“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入宪,主持课题组提交了3种方案,表示“希望宪法能在序言、总纲或具体公民权利篇章中涉及此条。”

此番受聘山大法学院名誉院长之前,上个月,徐显明刚获得了一个奖项,凭借作品《中国法理学进步的阶梯》,获得第七届(2019年度)中国软科学奖。《中国法理学进步的阶梯》站在1978年到2018年这四十年的历史节点,阐释了中国法理学进步的每一个阶段。

卸任最高检副检察长一年多来,在全国人大,徐显明多次参与立法调研等活动。上月,他率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广西,调研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实施情况。去年10月,山东干部讲堂第三期在济南开讲,徐显明作了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报告。

新京报记者王姝校对李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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