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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欠钱者非法拘禁40小时 三男子获刑

原标题:将欠钱者非法拘禁40小时三男子获刑

正义网上海6月14日电(通讯员金剑轩)本是被欠债的受害者,可为了讨要欠债,男子郭某某头脑一热竟雇佣讨债公司人员张某某、徐某某使用非法手段拘禁债务人刘某某,最终讨债不成还落得自食恶果的结局。日前,经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拘禁罪依法判处郭某某、张某某、徐某某拘役5个月。

2018年的一天,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在高速公路上,偶然看到了路边一块写着“全国专业讨债”字样的广告牌,一下子就吸引了他的注意。

想到自己有一笔20万元的工程款三年来始终未讨回,郭某某便记录下了广告牌上的电话号码。“老板,你放心,我们是专业的,一定会把钱给你都讨回来的。”郭某某联系“讨债公司”后得到了对方信誓旦旦地保证,本还犹豫不定的他听到如此肯定的答复便打消了心中忧虑。

随后,郭某某便雇佣了“讨债公司”人员张某某、徐某某,打算借由讨债公司向债务人刘某某追讨欠款。

2018年12月17日,郭某某接到“讨债公司”电话,声称找到了欠债的刘某某。郭某某听完很高兴,随即前往上海与讨债公司的张某某、徐某某会合。

几人根据打听到的消息,在浦东机场见到了刚下飞机的刘某某。见到郭某某身边站着两个“纹身大汉”,本就欠钱心虚的刘某某更是完全不敢反抗,就被几人强行带到了车内。在几番言语威胁之下,刘某某通过微信将身边仅有的一万元转账给了郭某某。

拿到钱后,郭某某更加相信自己可以通过“讨债公司”从刘某某处拿回所有欠款,便与张某某、徐某某带着刘某某前往附近的宾馆住下来。

为了切断与外界的联系,刘某某的手机也被收走并由张某某、徐某某轮流看管,防止其向外求救。12月18日,在拘禁胁迫之下,身无分文的刘某某提出可以尝试向朋友借钱以偿还钱款。根据刘某某提供的地址,郭某某等人带其来到上海市金山区找朋友,虽然辗转多处,却并未借到钱款。

郭某某几人见状恼怒不已,又找了家宾馆将刘某某拘禁在房间内,一边胁迫其继续筹钱一边威胁要将其带去外地“吃点苦头”。

与外界联系的工具被收走,被拘禁在房内又遭到言语威胁,惊惧恐慌的刘某某终于在12月19日上午找到了机会。他用向亲友借钱为借口,终于要回了自己的手机,并趁机向妻子发送了求助的信息。收到信息后,刘某某的妻子随即报案。当天下午,民警到场将受害人解救,此时,刘某某已被非法拘禁长达40个小时。

日前,金山区检察院以非法拘禁罪对郭某某、张某某、徐某某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郭某某等三人为索取债务,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其行为触犯刑法,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法院支持指控,依法判处郭某某、张某某、徐某某拘役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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