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出台意见引导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突出政务属性邀请群众打分
6月1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监管工作指标一同出台,标志着我省政务新媒体建设进入有序推进、常态监管、优质发展阶段。
去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对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发展作出明确部署。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制定《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首次将政务新媒体纳入量化考核。我省高度重视,把政务新媒体规范发展作为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深化拓展我省政务公开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的重要工作加以推动。全省政府系统深入开展政务新媒体自查自纠,对所属政务新媒体逐个逐项排查,主动关停一批用户关注度低、更新不及时、无力维护的新媒体账号。《实施意见》在贯彻国办文件的同时,提出了我省政务新媒体发展的更高更实要求,统筹推进全省政务新媒体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打造政务新媒体建设“江苏版”。
厘清“我是谁”,明确四大功能定位
随着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我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不断涌现,从微博、微信到短视频、小程序以及客户端,数量众多,涌现了“江苏公安微警务”“江苏气象”“我的南京”“苏州发布”“鼓楼微讯”等一批在全国较有影响、社会美誉度高的新媒体账号。同时,也存在政务信息发布不到位、办事互动功能弱、传播效果不理想等问题,影响政府的权威性公信力。究其原因,主要是部分政务新媒体功能定位不清晰,没有突出“政务”这一本质属性。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政务新媒体四大功能定位:强化政务公开功能、放大信息传播功能、增强政民互动功能、提升办事服务功能。其中,放大信息传播功能是江苏率先提出,旨在紧紧抓住内容生产和信息传播两个核心环节,既保证供给面、可见度,又提高到达率、打开率,让更多企业群众听到党和政府声音,提升政务新媒体“政”能量。
按照时间表,我省政务新媒体发展分“清理规范”“优化提升”两个步骤——
到2020年,实现全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规范有序发展,基本建成定位清晰、健康运行、协同联动、服务良好、监管有力的新型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
到2022年,全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生态全面优化,涌现出一批在全国叫得响、群众有口碑的优质精品账号和综合性移动客户端,政务新媒体公信力、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全面提升。
当前,重点做好政务新媒体清理规范。《实施意见》提出,对不同平台上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清理优化,确属无力维护的要坚决关停。对同一平台上开设的多个账号进行功能整合,做优做强一个主账号。鼓励地方开设综合性政务新媒体,切实解决移动客户端过多过滥问题。清理规范坚持实事求是,不搞简单化,不搞一刀切,不搞上下一般粗的关停并转,对确实做得好、有影响、群众欢迎的政务新媒体,继续支持其个性化发展,鼓励进一步发展壮大。
《实施意见》对新开设政务新媒体提出明确要求,各市、县(市、区)政府以及省级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原则上应开设政务新媒体,并鼓励在网民集聚的新平台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走好网上群众路线。
抓住政务这根主线,做好做实内容生产发布
政务新媒体要强化“政务发布”平台的属性,精心制作发布政务信息,确保守住初心、回归本源。
《实施意见》要求,政务新媒体原则上制作发布与本地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政务信息,重点做好就业创业、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扶贫开发、安全生产等事关民生利益信息的公开。鼓励加工制作原创类政务信息,逐步提高原创比例。通过开展政策简明问答、政策在线咨询等,及时解答企业群众政策疑问。对政策实施中出现的误解误读和质疑,要积极回应,予以澄清,做好正向引导。将适用移动端的优质政务信息与高频服务事项向政务新媒体集聚,切实提供信息查询、在线缴费、办事预约、证照办理等民生服务,实现更多事项“掌上办”。
政务新媒体要严格执行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不得擅自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及情绪的言论,不得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
为全面实时掌握全省政务新媒体开设情况、运行状态,切实减轻基层单位层层报审工作负担,我省率先开发统一的“江苏省政务新媒体备案检查系统”,各地各部门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情况要及时备案。目前,该系统已初步归集全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名称、开设主体、数据接口、功能栏目等信息。系统具备监管检查功能,可对全省政务新媒体运行状况进行实时“健康体检”。我省将适时向社会开放系统数据,提供分类查询、账号搜索、扫码下载等服务,让企业群众对全省官方账号一目了然,有效甄别“山寨”政务新媒体。
8条“红线”10条“黄线”,群众给出“好差评”
为加强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引导政务新媒体向上向好发展,《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随同《实施意见》一并印发。我省将每季度抽查全省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每年度考核政务新媒体建设、监管等,及时公开结果。
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分单项否决指标和扣分指标。单项否决指标为国务院办公厅对全国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的统一要求,主要包括出现严重表述错误、两周内无更新、购买“粉丝”、强制要求群众点赞等8项指标,出现这8条“红线”中的任意一种情形,即判定为不合格政务新媒体。扣分指标是我省新增的“黄线”指标,主要包括开设不规范、内容更新不及时、发布商业广告、互动回应失当、功能无法使用等10项,评分结果低于60分的,即判定为不合格政务新媒体。
政务新媒体到底好不好,归根到底要让群众来感受来评价。《实施意见》提出,有条件的政务新媒体要开设纠错入口,方便网民参与检查监督,发挥“啄木鸟”的作用。我省将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统一开设政务新媒体“好差评”入口,方便群众“吐槽”,协力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