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昆明:打造18个示范村200个特色村寨
日前,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落实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显示,昆明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巩固提升脱贫成效,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通过实施农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乡村、夯实农业生产基础、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多项工作,打造10个特色小镇、18个乡村振兴综合示范村、200个特色村寨村落等,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打造100个“一村一品”专业村
《意见》提出通过持续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培育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实施数字乡村战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支持农村创业创新7项工作,推动高原特色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具体来说,将践行“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发展模式,落实“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占市场、建平台、解难题”6个方面举措,着力健全完善昆明“绿色食品牌”和“6+2”产业体系。加快斗南花卉国际交易中心建设,积极创建世界级花卉研发中心、交易中心。开展“绿色食品牌”招商大行动,谋划启动花卉博物馆、数字云花、普洱茶交易中心、中药材交易中心等项目,推动“菜花果烟药畜”及茶叶、咖啡等产业集聚集群高品质发展。到2020年,全市累计创建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5万亩以上,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达380个,建设一批绿色农业产业带。
同时,争创全省“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一批“一镇一特”农业产业强镇,打造100个“一村一品”专业村。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增省级龙头企业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200个、新建家庭农场100个。培育一批手工作坊、乡村车间,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加快农业农村双创人才队伍建设,每年培育职业农民2000人以上、建成10个“农业创业示范村”、10个“农业创业孵化基地”。
到2020年,全市建设健康养生小镇2个、养生养老村10个;培育5个电商示范县、6个特色电商镇、12个特色电商村。推进农村数字经济发展,建成一批特色乡村文化数字资源库,“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向乡村延伸。
粮食播种面积达350万亩
在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方面,《意见》提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强化乡村规划引领等6项工作,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短板。其中,将实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党政“一把手”责任制,县(市)区委书记为“一线总指挥”。广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每年建设农村人居示范村100个,启动建设一批森林乡村。
同时,聚焦“特色、产业、生态、通达、宜居、智慧、成网”七大要素,打造10个田园风光型、民族风情型、历史文化型、特色产业型等特色小镇。规划建设18个乡村振兴综合示范村,加快推进200个民族特色旅游村寨、传统村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各类美丽乡村建设。
到2020年,全市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和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全市自然村公路通达率达100%、通畅率达74%,消除农村C、D级危房,实现行政村光网覆盖率达100%;村庄绿化覆盖率达38%,70%以上行政村达到绿色生态村庄要求。
在农业生产基础方面,强化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确保粮食播种面积达350万亩,产量达100万吨。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完成18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保持在592万亩以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474万亩。
到2020年,累计新增高标准农田25万亩以上,新增有效灌溉面积3万亩;力争新增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1个、省级农业科技园区2个;打造一批“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到2020年,培育国家级、省级“星创天地”30家以上。
持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意见》提出,通过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持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具体来说,将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累计建成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示范社119家,落实扶持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政策,完善“农户+合作社”“农户+公司”利益联结机制,同时,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回头看”,总结推广富民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经验,有序推动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担保融资,依法推动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开展闲置宅基地复垦试点和自愿有偿退出试点,规范农业农村用地保障措施,允许乡村闲置校舍、厂房、废弃地、四荒地用于支持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人员创业。
到2020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落实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办法,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推动农村各类产权公开规范流转交易。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提出完善农业保险政策,巩固生猪、奶牛、小麦、玉米等中央政策性保险,建立完善花卉、蔬菜、水果等地方特色性保险,探索建立畜禽产品等价格指数保险,提高财政资金补贴保费比例,加快设计开发多元化的“昆明乡村振兴贷”,用好差别化准备金率和差异化监管等政策。
《意见》明确提出,全面执行以财政稳定投入为主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政策,确保县域内每村年均财政补助不低于5万元,落实村干部报酬待遇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建立正常增长机制。(昆明日报首席记者廖兴阳记者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