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虚开增值税发票逾千万元骗税业务员获刑
正义网咸宁6月12日电(通讯员吴戈黎小明)近日,经湖北省通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湖北某医药有限公司业务员杲某虚开增值税发票逾千万一案,由法院一审作出判决,以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判处杲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对杲某补缴的1742331.48元税款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查,2014年11月至2015年10月,湖北某医药有限公司业务员杲某(男,49岁)由中间人介绍,在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接受江苏盐城市某茶叶销售有限公司、某中药材种植有限公司、某农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为其虚开增值税发票106份,金额10249008.52元,税额1742331.48元,价税合计11991340元。税额已全部在国家税务部门进行了抵扣。案发后,杲某已补缴全部所骗税款。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杲某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鉴于被告人有投案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补缴税款等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及从宽处理的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