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将开展
本报北京6月11日讯记者林火灿报道:我国普查历史上抽查人员最多、规模最大的一次事后质量抽查即将启动。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今日表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将于6月15日在全国31个省(区、市)正式拉开序幕。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严格按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坚持做实数据、摸清家底,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经过160多万基层普查人员4个月的艰苦奋战,普查现场登记工作顺利结束,取得了丰富翔实的普查原始数据。
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的要求,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统一组织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
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大型普查登记工作结束后开展事后质量抽查,是我国历次大型普查的通用做法,也是国际通行做法。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总体安排,经济普查工作重点转入普查数据审核验收和质量评估的新阶段。事后质量抽查是新阶段中的重要环节,是经济普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普查登记后进行的独立调查,目的是通过抽样核查部分单位,了解普查登记中发生的单位和主要指标的差错情况,对全国及省级经济普查数据质量进行评价,为全面应用普查结果提供科学依据。
目前,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抽查方案》,制定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抽查工作安排》,明确了事后质量抽查内容、办法和业务流程,以及各项工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根据相关部署,1000多名来自全国各地的抽查员将组成31个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组,按照地域交叉、专业交叉的原则,对249个县(市、区、旗)的996个普查小区进行抽查。抽样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登记的规范性核算、普查单位核查,以及主要普查指标数据填报情况核查等。
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普查进行事后质量抽查,有利于更加科学地把握普查质量,做到“心中有数、科学评估”,为下一步使用数据提供科学依据。
记者了解到,为提高事后质量抽查工作效率和抗干扰能力,保证抽查结果的客观、公正、公平,抽查工作人员将全程使用手持移动电子终端(PAD)填报核查数据,通过统一数据处理平台完成抽查数据的接收、审核、比对和汇总分析。
同时,为提高抽查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还通过国家统计局外网、统计微讯等平台发布通告,通过网上征集、层层筛选的方式,公开招募了31名社会义务监督员,到各抽查组参与监督抽查工作,义务监督员将根据监督情况填写测评表,确保抽查工作全程在“阳光”下进行。
另据了解,6月13日,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将采取现场视频的形式,对事后质量抽查工作人员进行方案布置和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