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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组织党员干部旁听李向幸受贿案庭审

原标题: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组织党员干部旁听李向幸受贿案庭审

“长期以来,我没有处理好亲清关系,收受企业业主的财物,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对不起党组织、同事和家人朋友。我真诚地认罪、悔罪......”6月11日,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上,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原副主任、自治区能源局原局长李向幸在庭审时痛心疾首的忏悔,敲击着观看者的心灵。当天,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组织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自治区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150多名处级及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基层党员干部到场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据悉,2009年至2018年期间,李向幸利用担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经济处处长、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自治区能源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在申报国家财政补助、风电项目开发建设及安排装机容量等方面为私营企业主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共计折合548.96万元及犀牛脚碗1只。庭审现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环节清晰再现了被告人从往日的党员领导干部堕落为腐败分子的过程,让旁听人员深受教育。案件审理持续一个多小时,被告人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表示悔罪并当庭认罪。

“看到曾经的领导因为贪欲膨胀最终走上了违纪违法道路,这样的警示教育给我的震撼非常大,我一定要以此为鉴,今后要加强自我管理,更要教育身边的人,不要犯类似的错误。”现场旁听的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一名处长感慨地说道,“看完庭审现场我深有感触,一个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崩塌,家风败坏,必然会走向贪腐堕落的境地,无论隐藏多深,终究会受到法律严惩。也再一次警示我们:一个党员领导干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必须要心中有党,心中有民,才能永葆我们共产党的本色,更好的为人民服务,不辜负于我们这个伟大的新时代。”

近年来,驻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在抓日常抓长期上做文章,不断拓展警示教育有效载体,通过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制作发放警示教育读本、组织参加旁听庭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案件剖析、召开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等多种形式,用好“活教材”,以案明纪释法示警,打好警示教育“组合拳”,形成强大震慑,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抵御风险的政治定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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