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海:下月10日前主动投案的涉黑涉恶“保护伞”可从轻处罚
据青海省纪委监委消息,近日,青海省纪委监委发布《关于敦促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主动投案交代问题的通告》,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7月10日前,有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问题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主动投案并向组织如实交代问题的,纪检监察机关将依纪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理。违纪违法情节轻微的,可以依纪依法免于党纪政务处分。
同时,本人委托他人或者以信函、电话、网络等方式向组织如实交代问题的,视为主动投案;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或者亲友主动报告后将相关违纪违法人员送来投案,并如实供述违纪违法事实的,视为主动投案。
主动投案交代问题人员可前往所在地区纪委监委,也可向省纪委监委投案。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高语阳
责任编辑:王亚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