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职教改革:新增本科招生计划主要用于应用型本科
新华社南京6月11日电(记者陈席元)江苏省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近日印发通知,提出建设10所起示范作用的应用型本科院校、20所左右高水平高职院校、50所左右中职“领航学校”,新增本科招生计划主要用于应用型本科教育。
通知明确,扩大面向学前教育、护理、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的专业招生规模。江苏将定期发布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公布职校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的吻合度,公布扩大招生的新兴专业、限制或停止招生的专业清单。
江苏将逐步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健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招考办法,为高中阶段学生提供多样化的升学机会。为规范职业院校设置,2020年江苏所有职业院校均须达到相应标准,不达标的学校届时一律停止招生。
通知提出,规模以上企业要按职工总数的2%安排实习岗位,接纳职校生实习。县级以上政府可设立专项资金,对考核认定符合实习规范的企业,按照实习学生每人每月200-400元的标准,补助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办学成本。
江苏省每年将认定100家左右“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通知还明确,提高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标准,实行财政性经费与办学绩效、教育质量、本地就业率等因素挂钩的拨款方式。高水平高职院校的生均财政拨款将提高到普通本科水平,到2020年,中职学校的生均财政公用经费要达到当地普通高中的1.5倍。
此外,江苏还对技工院校提出一系列要求,明确技工学校与其他中职学校统一招生政策、统一招生计划、统一招生代码,并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国有企业举办的技工院校,可参照学校所在地公办中职学校标准安排生均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