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宁波两级市场监督部门介入调查格力举报奥克斯事件
来源:上游新闻
6月10日,有关格力电器举报奥克斯空调销售不合格产品的消息备受关注。6月10日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消息称,总局对此高度关注,已于当日下午通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有关情况尽快调查核实,将依据调查核实结果依法依规做出处置,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6月11日,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从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目前浙江省、宁波市两级市场监督部门已介入调查此事。
▲格力举报奥克斯销售不合格产品。
格力:实测奥克斯产品不合格
6月10日,格力电器通过其官方微博,公开发布了《关于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的举报信》,并@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官方微博。
举报信中称:众多消费者此前曾向格力电器反馈奥克斯空调价格便宜但耗电量很大的意见。经格力实验室实测,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多种型号空调产品,与其宣传、标称的能效值差距较大。格力电器还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检测验证,结论为奥克斯相关型号空调能效比和制冷消耗功率不合格;并特别强调第三方检测机构与格力电器检测结果一致,且格力电器实验室已获得CNAS认可,具备检测资质。
该举报信显示,此次格力电器举报的奥克斯空调产品包括:KFR-25GW/NEW 3、KFR-35GW/NFI19 3、KFR-25GW/ZC 2、KFR-35GW/HFY 3、KFR-35GW/NEW 3、KFR-25GW/NFI19 3、KF-26GW/NEA1 3、KFR-35GW/ZC 2等8个型号。
格力电器称,以KFR-25GW/ZC 2为例,标称能效比3.59(达到国家二级能效标准),第三方实测值仅为2.68,远达不到3.40的国家二级能效标准,距离3.20的国家强制性标准也有较大差距。不排除其他在售型号,也存在类似问题。
格力电器表示,奥克斯空调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2021.3—2010)的强制性标准,同时也违反了《产品质量法》与《标准化法》相关规定。
▲奥克斯回应这是产品竞争的诋毁手段
奥克斯:系产品竞争的诋毁手段
格力电器公开举报后,奥克斯是否存在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迅速引发市场关注。6月10日晚间,奥克斯空调在其官方微博上回应了格力电器的举报信息。
奥克斯称:格力声称消费者向其举报奥克斯产品问题明显不合情、不合理,漏洞百出;对于格力电器的不实举报,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在奥克斯的官方回应中特别提到,格力电器在“6.18”空调销售旺季来临之际,采用诋毁手段,属于明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提到,据奥维云网公布的数据显示,一季度奥克斯空调线上销售增长56%,格力空调下滑11.6%。
工商信息显示,奥克斯集团始创于1986年,注册地为浙江省宁波市,是一家多元化发展的企业集团;拥有智能电力设备、家用电器、移动智能终端、地产、医疗健康、投资六大产业,为中国企业500强。
上游新闻记者梳理此前媒体公开报道发现,奥克斯与格力电器自2016年至2018年间,关于产品专利的“恩怨”持续发酵。
2015年8月,因格力电器称奥克斯涉嫌侵犯其3项实用新型专利权,将奥克斯告上法庭。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受理此案后于2016年8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奥克斯侵犯了格力电器3项实用新型专利权。奥克斯上诉后,广东高院对此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认定奥克斯侵权行为成立,应立即停止销售侵权的空调产品,并赔偿格力电器经济损失230万元的终审判决。
2017年6月19日,格力空调再次以奥克斯空调发布的新品侵犯其专利为由,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案目前尚未公布结果。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信息称已关注此事件。
浙江宁波两级市场监督部门介入调查
随着事件的持续发酵,6月10日23时41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市场监管总局关注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实名举报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事件》的声明。该声明称,2019年6月10日下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注意到格力电器的举报信,已于当日下午通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有关情况尽快进行调查核实,将依据调查核实的结果依法依规做出处置,并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
6月11日,上游新闻记者从浙江省、宁波市两级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目前浙江省、宁波市两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经按照程序介入调查格力电器举报奥克斯空调销售不合格产品事件。具体调查结果会在调查结束后向公众发布。
上游新闻记者时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