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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听”出薄弱环节 “观”出实战经验

原标题:岳阳:“听”出薄弱环节“观”出实战经验

“不知证据有没有不到位的地方?”案件承办人之一,岳阳市纪委监委第八室纪检监察室副主任荣翔,坐在庭审现场的旁听席上心怀忐忑。

日前,湖南省娄底市国土资源局拆迁处三科原科长彭耀峰涉嫌犯受贿罪、洗钱罪一案,在岳阳市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全市65名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庭审旁听。

检察机关指控:2012年至2017年,被告人彭耀峰利用其兄彭旭峰(在逃)担任长沙市住建委副主任、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并将彭旭峰部分受贿所得转移至境外。

“在本案缺少主要涉案人员供述的情况下,我们主要通过书证、物证等证据材料来证明犯罪事实,案件没有瑕疵。这次旁听庭审是对自己办案质量检验,也是一次很好的学习机会。”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荣翔松了一口气说。

像这样的庭审观“战”活动倍受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青睐。2018年,岳阳市纪委监委就组织市、区两级2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现场旁听了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华容县民政局原党组成员、原副局长熊鹰受贿、挪用公款案。据悉,活动开展以来,该市到庭审现场观“战”的纪检监察干部已达300余人。

“通过这种把案例教学搬到庭审现场,是一种‘面对面’的警示教育,更是一种‘零距离’‘全景式’实战业务培训,从中也让我找到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薄弱点在哪里和下步有针对性的学习重点。”走出庭审现场的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范瑛深有感触地说。

为将这个有效的具体举措固化为一项长效机制,今年年初,岳阳市纪委监委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参加有关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制度,明确规定,市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接收全市法院系统开庭信息通知,并负责通知案件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主办人,案件审理室主要负责人、主审人及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庭审旁听。旁听人员要重点关注检察机关起诉事实与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意见书》认定事实的差别,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及辩护意见,案件非法证据排除情况,庭审中对案件定罪、量刑事实的认定情况等4个方面的内容。

听的目的在于形成实战经验。今年4月份,该市纪委监委专门出台庭审旁听后续利用的系列措施,明确将旁听职务犯罪庭审专题作为案例教学的一部分;安排参加过旁听庭审的案件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主办人在机关“月月讲坛”中轮流讲课,传授实战经验;同时确定每年评选一次办案能手活动,通过媒体网站进行全面宣传报道,营造争学业务、争当能手的良好氛围。

“庭审旁听机制固化下来,有利于提高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证据意识、法律意识、程序意识,为贯通纪法衔接、法法衔接打下基础,为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岳阳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李建雄表示。(岳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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