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银行女干部庭审期间脱逃:伙同多人用仿真枪等非法拘禁债权人
5年前,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女干部李靖,向河北邯郸民营企业家吴章柱借款1223万元,因未能按约定还款被对方告上法庭,双方达成和解后撤诉。出于报复心理,2017年3月,李靖伙同其他6人将吴章柱非法拘禁,并用仿真枪、警棍、辣椒水逼其承认“诈骗了李靖2600万元”,并拍下视频等材料。
事后李靖向警方报案,称吴章柱诈骗。2017年7月24日,吴章柱诈骗案立案;同年10月10日,吴章柱被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裕华路刑警中队列为网上追逃人员。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6月4日下午,吴章柱在其辩护律师的陪同下来到裕华路刑警中队,主动到案说明情况并提交撤销其所涉嫌诈骗案的申请材料。
6月5日,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回应上游新闻称,吴章柱已被警方收押。
6月4日下午,吴章柱(右)在辩护律师陪同下来到裕华路刑警中队,主动到案说明情况。本文图均为上游新闻图
人民银行女干部借钱不还成被告
4日,吴章柱向上游新闻记者介绍,他与李靖原本不认识,2010年经中间人朱某介绍成为朋友。从2011年7月至2015年2月,李靖陆续向他借款,总计达1223万元。李靖先后还款535万余元,尚欠688万余元。以上欠款吴章柱多次催要,李靖没有还款意思。
相关司法文书显示,2016年1月4日,吴章柱以李靖为被告,向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返还款项的民事诉讼。
吴章柱称,此案立案后,李靖主动找人与他协商,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协议书》。该协议书载明:李靖分期偿还欠款,至2016年6月20日还清所有欠款688万余元。随后吴章柱主动撤诉。
吴章柱还称,2017年3月,李靖因对其起诉不满,且不想履行还款义务,于是想找人“教训”一下自己。
警方笔录显示,李靖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自称是警察的付某。事实上付某并非警察,只在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汇通派出所临时帮忙。李靖多次找付某商议,并提前在石家庄市火车站附近找好了拘禁地点。
对于李靖的身份,上游新闻记者6月5日致电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人事处。该处工作人员表示,查阅系统显示李靖依然是在职员工。
上游新闻记者随后拨打李靖的两个手机号,其中一个语音提示“空号”;另外一个能打通,但无人接听。
相关刑事判决书显示,吴章柱报警后,涉嫌非法拘禁罪的李某等人被网上追逃,先后投案或被抓。
用仿真手枪警棍非法拘禁债权人
据石家庄桥西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冀0104刑初13号刑事判决书显示:2017年3月3日17时30分许,李靖通过中间人朱某,约吴章柱在当地天福茗茶茶楼见面。李靖叫李某找人帮忙。李某叫来丁某、冯某、赵某、刘某,众人一起赶到茶楼。付某、李某上前左右夹住吴章柱,付某还用仿真手枪威胁,强行将其带到车上,并给其头部套上枕套。
警方笔录显示,这些人将吴章柱带至石家庄市火车站附近一废弃厂房内。付某指使赵某让吴章柱脱光衣服,付某收走其随身携带的手表、皮带、现金等物,用辣椒水喷射其面部,用警棍电击其身体,强迫其承认诈骗了李靖2600万元。
付某向警方供述称,众人都围着吴章柱,李靖拿出手机录音录像。李靖问话,只要吴章柱不按她的意思说,旁边的人就会上去踹他一脚或用警棍电他。“因为吴章柱不太配合,说的话不合李靖的意思,李靖也上去扇他耳光,边打边骂。旁边的人也踹他,用电警棍上去电击他,一共录音录像有2个多小时。到后来吴章柱怕了,就配合了,让说什么就说什么。”
付某还向警方供述,自己不是警察,但为了方便办事,他找人办了张假警官证,从网上购买一把仿真手枪和一根电警棍。
当晚10时30分录像完毕后,李靖就拨打110电话报警,称“抓住了诈骗犯”。石家庄市公安局汇通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李靖、吴章柱带回派出所,其他人开车离开。民警经询问情况,初步认定吴章柱不构成诈骗。
民事起诉书显示,李靖是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工作人员。
女干部开庭审理期间脱逃多名同伙获刑
相关司法文书显示,2017年3月7日,吴章柱到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刑事警察大队第四中队报警,称遭遇非法拘禁。经上网追逃,2017年3月28日,付某到公安机关投案。2017年4月20日,李某被抓获归案。李某劝其他四人投案自首,四人到公安机关投案。
司法文书显示,李靖因涉嫌非法拘禁罪,2017年4月22日被石家庄市公安局新华分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2日被取保候审。在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审理过程中,李靖脱逃,警方于2018年5月30日对其上网追逃,法院不得不对李靖中止审理。
但其他人未逃脱法网。上游新闻记者发现,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于2018年8月10日、2018年11月19日作出(2018)冀0104刑初13号刑事判决书、(2018)冀01刑终774号刑事判决书,以非法拘禁罪对付某、李某、丁某、冯某、赵某、刘某等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10个月、1年、1年、1年、10个月。
吴章柱写给李靖的两份《承诺书》,双人签订的《庭外和解协议书》中明确其原本就不具有真实性。
债权人被反告诈骗成网逃人员
令人不解的是,李靖在出逃前的报警,让吴章柱陷入麻烦。2017年5月12日取保候审后,李靖向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裕华路刑警中队报警称,“2011年以来,吴章柱以投资贵州煤矿为由,多次对她实施诈骗,骗走她人民币2630万元。”
2017年10月10日,吴章柱以涉嫌诈骗罪,被列为网上追逃人员。
“这让我完全不能接受。”吴章柱向上游新闻记者介绍,李靖如果以诈骗罪报警对付他,无非是手中有两组证据:一是他遭遇非法拘禁时被逼作出的虚假陈述,二是他曾于2014年写出两份《承诺书》。而这两组所谓证据,都是虚假的。
吴章柱介绍,2014年时,他和李靖关系还特别融洽。一天他与李靖聊天,聊到广州一个项目。“李靖说她有关系,可以帮忙,但不能白跑。刚开始要4000多万的好处费,我说太高了,最后协商到2000多万元。”
吴章柱称,当时李靖叫他写一个承诺书,于是他写了一份内容为“到2014年8月13号让李靖用现金3000万元整”承诺书。李靖觉得不妥。他随手又写一份“到2014年8月13号偿还李靖2000万元整”的承诺书,两张承诺书的落款时间均是2014年5月13日。
吴章柱称,在2016年两人达成的《庭外和解协议书》中第二条明确规定:李靖持有吴章柱的两份《承诺书》,原本就不具有真实性,所以应立即失效,双方没有任何异议。
律师:有证据证明诈骗案是诬告陷害
对于李靖指控吴章柱诈骗其2630万元一事,吴章柱的辩护律师殷清利向上游新闻记者表示,李靖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的工作人员,其公职身份及廉洁性要求,使她根本不可能拥有如此巨额的2630万元向吴章柱出借。
殷清利认为,李靖系公职人员,学历较高,经常从事与合同、法律等相关事务,对于如些巨额款项出借,不可能没有银行转账流水、借贷合同等予以支撑。另外,在吴章柱第一次民事起诉李靖后,李靖在不解决吴章柱巨额欠款情况下,绝对不会仅就欠吴章柱的688万余元款项达成《庭外调解协议书》。这些都印证了李靖所述吴章柱欠或诈骗其巨额现金的情况为虚假。
殷清利还称,关于吴章柱给李靖所写的两份《承诺书》,李靖在《庭外和解协议书》已经承认,两份《承诺书》不真实、失效。
殷清利认为,吴章柱涉嫌诈骗罪一案,是李靖等人采取严重违法犯罪手段获取不实证据,进而实施的敲诈勒索、诬告陷害行为。
6月5日,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一位不愿具名的副局长对上游新闻记者表示,6月4日吴章柱确实已经主动到案,但他说明的情况与警方掌握的证据材料有出入:“李靖提交的证据材料,不是那段非法拘禁所拍摄的视频,而是另外的材料。”该副局长表示,目前吴章柱已被收押在看守所。
来源:上游新闻
责任编辑:闫宏亮